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谢谢您的支持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06-12-19 | 首发A股 | 2006-12-26 | 278.10亿 | - | - | - |
公告日期 | 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元) | 已投入募集资金(元) | 建设期(年) | 税后收益率 | 预测年新增净利润(元) | 项目简介 |
---|---|---|---|---|---|---|---|
2006-12-19 | 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 | 278.10亿 | 278.10亿 | -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6-27 | 交易金额:6.1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万洋世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启航基金与国寿置业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不动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启航基金拟向国寿不动产转让持有的北京万洋99.99%的股权,国寿置业拟向国寿不动产转让持有的北京万洋0.01%的股权,启航基金和国寿置业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 |
公告日期:2022-01-21 | 交易金额:90.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拟于2022年3月31日前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增资扩股合同》”)。据此,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拟分别向财产险公司增资人民币36亿元及人民币54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财产险公司将继续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持有其40%和6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1-11-30 | 交易金额:80.2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广发银行拟于近期增发股份,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持本公司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拟以约每股人民币8.81元的价格认购约19.83亿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总对价不超过人民币174.75亿元。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的43.686%股份,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比例保持不变。于本公告日,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广发银行构成本公司之子公司,且不影响本集团(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
公告日期:2020-02-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10%股权 |
||
买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卖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交易概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63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将财政部持有的集团公司10%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会”)(“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无偿划转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部署。 |
公告日期:2018-03-19 | 交易金额:19.1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中国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写字楼第7至25层及第31至47层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
卖方:天津市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8年3月18日,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天津市天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泰置业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据此,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人民币1,912,088,604元向天泰置业公司购买位于中国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写字楼第7至25层及第31至47层,建筑面积为72,855.08平方米。 |
公告日期:2018-03-13 | 交易金额:16.4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095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竞得的AT09095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64,286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3-01 | 交易金额:233.1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648,276,645股股权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Citigroup Inc.,IBM Credit LLC | ||
交易概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CitigroupInc.(“花旗集团”)订立《花旗集团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收购协议》(“与花旗股份收购协议”),并与IBMCreditLLC(“IBMCredit”)及花旗集团订立《IBMCREDITLLC,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集团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与IBM股份收购协议”)。根据该等协议,本公司将以每股人民币6.39元的价格向花旗集团及IBMCredit收购合计3,648,276,645股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的股份(其中向花旗集团收购3,080,479,452股,向IBMCredit收购567,797,193股)(“本次交易”或“本次投资”),总对价为人民币23,312,487,761.55元。 |
公告日期:2012-06-28 | 交易金额:17.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房地产1,198项,总建筑面积约为803,424.09平方米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2年6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签订《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计划购置国寿投资公司房地产1,198项,总建筑面积约为803,424.09平方米,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7亿元. |
公告日期:2011-05-07 | 交易金额:7.7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三宝世纪大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598.43平方米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 ||
卖方:宁波靖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一同以人民币920,461,815 元的总价购置三宝世纪大楼.三宝世纪大楼系由宁波靖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靖合")在位于宁波市灵桥路以西、狮子街以东、药行街以南、君子街以北、面积为5,352.00 平方米的地块上建设的钢混结构办公用房.三宝世纪大楼建筑面积共37,569.87 平方米,本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人民币774,161,535 元购置其中的31,598.43 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的84.11%),财产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人民币146,300,280 元购置其中的5,971.44 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的15.89%). |
公告日期:2007-11-09 | 交易金额:5.09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部分自有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资产 |
||
买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签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和《资产买卖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集团公司部分自有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出售资产”)。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36.60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236.60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中国联通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0亿(估) | 10.03%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218.01亿 | 230.52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18.01亿 | 230.5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中国联通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0亿(估) | 10.03%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218.01亿 | 231.88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18.01亿 | 231.88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中国联通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0亿(估) | 10.03%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218.01亿 | 226.02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18.01亿 | 226.0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中国联通 | 长期股权投资 | 31.90亿(估) | 10.03%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218.01亿 | 230.12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218.01亿 | 230.1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中国联通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0-02-1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交易标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
受让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交易影响:本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公告日期:2024-08-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于2023年7月15日签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23年协议”),将于2025年7月14日到期。本公司拟与广发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协议”),以统一管理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协定存款类交易,提高活期账户收益,据此,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继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同时终止2023年协议。 |
公告日期:2024-06-27 | 交易金额:6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启航基金与国寿置业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不动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启航基金拟向国寿不动产转让持有的北京万洋99.99%的股权,国寿置业拟向国寿不动产转让持有的北京万洋0.01%的股权,启航基金和国寿置业股权转让交易价款合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4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签订补充协议,以增加本公司对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9亿元,并延长合伙企业的期限(“本次增资”)。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本公司增加出资后,合伙企业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与緻港有限公司(“緻港公司”)共同收购北京颖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北京颖煜”)和天津颐港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天津颐港通”)持有的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及相应债权(“本次收购”),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大望京商圈的旗舰级商业综合体颐堤港二期项目的开发及运营。 |
公告日期:2023-12-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续签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的《2018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将于2020年3月7日届满。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寿代产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据此,财产险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将于《2018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届满(2021年3月7日)前签署《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 20211029:根据新协议,本公司对国寿投资的另类委托业务包括委托投资管理和委托运营。就委托投资管理而言,委托范围包括存量已委托国寿投资投资管理的股权/不动产直接投资、股权/不动产基金及非标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以及新增委托投资的非标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等。国寿投资将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就委托运营而言,运营范围包括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支付委托运营费。 2023121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代产业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3月7日届满。本公司拟与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届满前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代产业务统一交易协议》(以下简称“《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据此,财产险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 |
公告日期:2023-06-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新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于2021年12月27日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现行协议”),现行协议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并可自动延期一年。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新协议”),以修订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类型,并设定各类型产品的定价原则。根据新协议,国寿投资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此外,国寿投资亦将继续就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并委托其运营管理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支付委托运营费。 202306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6-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分别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根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与保险业务及日常经营性活动收支相关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活期存款关联交易。根据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为提高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资金收益,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3-04-28 | 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及人民币1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京港地铁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并拟分别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预计本公司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京港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将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首创创信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创创信”)和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产投”)(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创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23-04-28 | 交易金额:99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订立合伙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以人民币9.99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菜鸟网络吉仓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并拟于2023年7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吉仓(天津)物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杭州游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游鹄”)和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菜鸟”)、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宏保险”)和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人寿”)(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23-03-30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交投金石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拟于2023年9月30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国寿投资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交投金石(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江西交投和江西基金(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2年11月24日订立合伙协议。国寿金石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22-12-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于2020年7月1日签署的2020-2022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2022年12月15日,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签<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同意集团公司继续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据此,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关联董事白涛先生、赵鹏先生、王军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2-10-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集团公司、国寿投资与安保基金分别于2019年9月6日、2020年2月17日签署的《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及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日常交易框架协议》《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顾问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集团公司、国寿投资继续与安保基金分别签订2023-2025年度集团公司框架协议、2023-2025年度国寿投资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公司、国寿投资拟于现有框架协议届满后继续与安保基金进行日常交易,主要包括基金产品的认(申)购和赎回以及私募资产管理。 |
公告日期:2022-10-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于2019年12月31日签订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现有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资本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作为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
公告日期:2022-08-03 | 交易金额:4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广州金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广州鑫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鑫荣”,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广州鑫成二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14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金石”)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22-01-21 | 交易金额:3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拟于2022年3月31日前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增资扩股合同》”)。据此,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拟分别向财产险公司增资人民币36亿元及人民币54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财产险公司将继续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持有其40%和6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1-12-30 | 交易金额:7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及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无锡丰润”)(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成达”)(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成达沣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达沣致”,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作为特殊有限合伙人)签署《国寿成达(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国寿成达(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0211230:本公司就新源合伙企业、新电合伙企业及无锡合伙企业的进一步资料补充 |
公告日期:2021-12-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保单管理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签署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2021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与集团公司签署《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2022-2024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 |
公告日期:2021-12-1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于2019年3月27日签订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2021年12月16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远洋集团续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2022年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继续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投资需求向远洋集团认购由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 |
公告日期:2021-12-17 | 交易金额:2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认购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新源股权计划”,最终名称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登记的名称为准),并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投资就此签署《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新源受托合同”)。 |
公告日期:2021-11-30 | 交易金额:802507.2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拟于近期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股份增发。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持本公司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拟以约每股人民币8.81元的价格认购约19.83亿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本次交易”),总对价不超过人民币174.75亿元。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的43.686%股份,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比例保持不变。于本公告日,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20211130:截至2021年11月29日,本公司已完成与广发银行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签署工作(“本次认购”)。为保持本公司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认购广发银行918,578,836股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7364元,认购价格合计为人民币8,025,072,142.83元。 |
公告日期:2021-11-20 | 交易金额:9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成达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签署《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名称尚在履行工商登记手续)。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0.1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0亿元。本公司亦拟与国寿成达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股权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管理人)签署《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确认其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各方拟于2016年12月31日前签署《合伙协议》及《认购协议》。 20161228:股东大会通过 20211120:为优化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机制,本公司、集团公司及财产险公司与国寿成达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签署了《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
公告日期:2021-08-26 | 交易金额:9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对外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90.01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0亿元,国寿置业认缴出资人民币0.01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20210826: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航项目增加循环投资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置业签署补充协议。 |
公告日期:2021-01-06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与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雄安基金管理”)及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产业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以成立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002,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0,000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及雄安基金管理将分别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和投资顾问。 20191231:由于受合伙企业的出资人调整及合伙企业规模缩减的影响,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相关条款也将相应变更,预计合伙企业各方无法按原定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签署《合伙协议》。待合伙企业各方就《合伙协议》的条款商谈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就本项关联交易刊发进一步公告。 20210106: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由原公告中所披露的人民币80.02亿元降低至人民币65.02亿元。其中,本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30亿元降低至人民币20亿元。 |
公告日期:2020-12-18 | 交易金额:59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续签<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的议案》。据此,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签订的《2018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后,本公司将继续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委托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向本公司支付保险业务代理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99亿元。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将于《2018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届满前签署《2021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
公告日期:2020-11-25 | 交易金额:1458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管理,投资顾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铁建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资本”)、天津恒通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恒通达”)(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天津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互通”)(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初始预期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35年。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80.1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40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将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订立委托管理协议,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其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合伙企业应就该等服务每年向国寿资本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企业也将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订立投资顾问协议,国寿投资将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顾问,向其提供投资建议、政策咨询、项目尽职调查等投资顾问服务。合伙企业应就该等服务每年向国寿投资支付投资顾问费,投资顾问费由合伙企业承担。 |
公告日期:2020-09-30 | 交易金额:47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海淀国资中心”)(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于2020年10月31日前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及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服”)(均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2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7.5亿元。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20200930:由于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国寿资本正在根据最新市场情况及意向储备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评估合伙企业的预期收益,预计合伙协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签署。 |
公告日期:2020-08-27 | 交易金额:4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保业务领域类、客户资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0-03-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0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据此,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双方将于2020年7月1日前签署新《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
公告日期:2019-12-20 | 交易金额:183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续签度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保基金”)分别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0日签署的《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国寿投资拟继续与安保基金签订《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及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日常交易框架协议》(“2020-2022年度集团公司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2020-2022年度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顾问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2020-2022年度国寿投资框架协议”)。根据上述框架协议,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国寿投资拟于现有框架协议届满后继续与安保基金进行日常交易,主要包括基金产品的认(申)购和赎回、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及顾问业务等。 201912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2-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于2017年1月12日签订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本公司拟继续与广发银行签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年度交易上限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12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2-20 | 交易金额:10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启远(北京)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启远(北京)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启远公司”,暂定名)(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以成立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首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国寿启远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股权公司”)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15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续签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于2018年6月7日签订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现有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资本公司续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新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江苏基金”)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江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江苏)股权投资公司”,名称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作为普通合伙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签署《国寿(江苏)疌泉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国寿(江苏)疌泉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亿元。各合伙人同意指定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股权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19-03-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金融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签订《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本公司在日常业务中,可根据投资需求向远洋集团认购由远洋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 |
公告日期:2019-01-05 | 交易金额:1301159.2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拟于近期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股份增发。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为保持本公司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人民币7.01元的价格认购约1,869,586,305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本次交易”或“本次投资”),总对价约为人民币132亿元。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的43.686%股份,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保持不变。于本公告日,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20190105:截至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已完成与广发银行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签署和认购款项支付等工作(“本次认购”)。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认购广发银行1,871,875,329股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6.9511元,认购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011,592,599.41元。截至本公告日,广发银行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增发的验资。至此,本次交易已完成。 |
公告日期:2018-12-29 | 交易金额:4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创新(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山东新动能公司”)(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国寿创新(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创新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于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订立《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国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国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1,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0,000元,山东新动能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国寿创新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元。各合伙人同意指定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本次交易尚待山东省政府相关机构批准。 20181229:近日,根据山东省政府相关机构的要求,交易各方对此前公告中所披露的合伙协议的某些拟定条款作出了更有利于有限合伙人的修订。修订后的条款已获山东省政府相关机构批准。据此,本公司及山东新动能公司与国寿鑫创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签订《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国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
公告日期:2018-12-21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置业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以成立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首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1,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国寿置业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元。交易双方拟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签署《合伙协议》。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18-12-21 | 交易金额:9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签订的2016年至2018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资产管理公司将与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据此,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
公告日期:2018-10-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认(申)购信托产品,资产管理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拟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资产管理公司将与重庆信托进行某些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信托产品的认(申)购及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公司与重庆信托拟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签署《框架协议》。 |
公告日期:2018-06-0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投资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于2017年6月30日签订的《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签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本协议”或“新协议”)。根据本协议,国寿投资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业绩分成及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委托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此外,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亦将部分用于认购国寿投资设立发行或参与设立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而该等相关金融产品限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 201806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6-07 | 交易金额:103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投资和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或与第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 2018060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4-27 | 交易金额:15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前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增资扩股合同》”)。据此,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同意财产险公司以其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财产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亿元增至人民币188亿元,继续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持有其40%和6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7-12-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保险销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2016年度、2017年度的原定年度上限将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于2016年8月25日,董事会决议同意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订立补充协议,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2016年度、2017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修订为人民币30亿元和人民币50亿元。除上述年度上限修订外,《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20171220:本公司拟与财产险公司于《2015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届满前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以下简称“《2018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据此,财产险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 |
公告日期:2017-12-20 | 交易金额:41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于2017年12月20日或之前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1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160,000,000元,国寿置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元。国寿置业拟指定国寿资本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合伙企业将以募集资金向恒辉公司收购其所持目标公司21.4%的股权,并据此获得目标公司所持目标资产(定义见下文)49.5%的权益。 |
公告日期:2017-12-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管理及顾问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财富”)拟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签署《资产管理业务框架协议》(“集团公司框架协议”)、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签署《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签署《资产管理业务、顾问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国寿投资框架协议”)、与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公司”)签署《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电商公司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国寿投资及电商公司将分别与国寿财富进行某些交易,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及顾问服务。 |
公告日期:2017-10-27 | 交易金额:274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业务委托,投资管理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以下简称“《2015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 2、本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以下简称“《2015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据此,财产险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签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以下简称“《201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据此,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20160324:本公司发现《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2015年度财产险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续费约为人民币14.64亿元,已略微超过了本公司先前设定的2015年年度上限人民币13.86亿元。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2015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2017102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签订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以下简称“《2015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将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集团公司续签《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以下简称“《2018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据此,本公司将继续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 |
公告日期:2017-10-27 | 交易金额:38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保基金”)拟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签署《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及其他日常业务交易框架协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据此,国寿投资公司拟与安保基金进行基金产品的认(申)购、赎回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日常交易。 |
公告日期:2017-10-27 | 交易金额:207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7年10月26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703项目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共同购置位于中国天津市商务中心区域的不动产,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拟购置不动产的总建筑面积约为7.3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76亿元。 |
公告日期:2017-10-27 | 交易金额:390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拟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以“统谈分签”方式在广州市内分别购建不动产,共同打造“中国人寿南方金融中心”,其中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出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9.05亿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交易”)。于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8-25 | 交易金额:5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顶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基金GP(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及其附属协议,以成立专项基金合伙企业。专项基金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亿元,全部由本公司认缴。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成立后,专项基金合伙企业和百度集团(均作为有限合伙人)将与基金GP(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百度资本人民币基金合伙协议,以成立百度基金合伙企业。专项基金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百度基金合伙企业。 上海顶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山公司”)、百度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尚在履行工商登记手续,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其中,顶山公司持股40%,百度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持股60%。管理公司将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UGP”),UGP将作为前述基金GP的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基金GP做出投资决策而对基金GP拥有控制权。截至目前,上述管理公司、UGP、基金GP尚未完成设立登记。 |
公告日期:2017-07-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
公告日期:2017-06-01 | 交易金额:54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签署《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及其他日常交易框架协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本公司与重庆信托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一般商务原则,开展信托产品认(申)购、赎回及其他日常交易。 201706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01 | 交易金额:6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投资和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于2016年2月3日签订的《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将于2017年6月30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签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本协议”或“新协议”)。根据本协议,国寿投资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浮动管理费及业绩分成。委托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此外,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亦将部分用于认购国寿投资设立发行或参与设立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而该等相关金融产品限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01706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12-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保基金”)分别于2014年5月30日、2014年6月6日签署的《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框架协议》(“2014-2016年度集团公司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2014-2016年度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将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拟继续与安保基金签订《基金产品认(申)购、赎回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日常交易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集团公司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根据上述框架协议,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拟于现有框架协议届满后继续与安保基金进行日常交易,主要包括基金产品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产品的代理销售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 201612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12-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于2014年7月25日签署的经修订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4-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继续与广发银行签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7-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年度交易上限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框架协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存款类、金融市场及同业类、融资类、投资理财类、资产管理类等关联交易。 201612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12-21 | 交易金额:208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认购信托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均作为委托人及受益人)均拟通过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代理人)认购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托”)(作为受托人)所设立的重庆信托—青岛地铁4号线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据此,本公司和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以人民币20.86亿元和人民币0.3亿元认购信托计划项下每单位人民币1元的20.86亿份和0.3亿份信托单位。资产管理公司将代表本公司和财产险公司与重庆信托订立《重庆信托—青岛地铁4号线PPP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合同”)。 |
公告日期:2015-12-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据此,资产管理公司将继续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委托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管理公司与集团公司将于双方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届满前(2015年12月31日)签署2016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该等关联交易每年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2亿元、人民币3.1亿元和人民币3.0亿元。 201512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12-23 | 交易金额:1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签署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5年12月22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批准国寿财富分别与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人寿海外及国寿投资签署集团公司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人寿海外框架协议及国寿投资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人寿海外及国寿投资将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分别与国寿财富进行某些交易,该等交易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及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等。各方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分别签署集团公司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人寿海外框架协议及国寿投资框架协议。 |
公告日期:2015-10-29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投资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于2014年10月28日签订的现有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将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签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国寿投资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以及业绩奖励费。委托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待双方签署本协议并获得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根据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向国寿投资支付的投资管理服务费和业绩奖励费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2016年度的投资管理服务费和业绩奖励费将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或等值外币,2017年上半年的投资管理服务费和业绩奖励费将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协议终止时,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投资管理的资产的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等金额包括本协议签署前已签约金额和本协议有效期内新增签约金额);本协议有效期内新增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2016年度新增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及2017年上半年新增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或等值外币。 |
公告日期:2014-12-30 | 交易金额:150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投资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寿投资”)签订《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国寿投资将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以及业绩奖励费。委托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 根据本协议,在本协议为期一年的有效期内,本公司向国寿投资支付的投资管理服务费和业绩奖励费将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截至本协议终止时,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投资管理的资产的签约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本协议签署前已签约金额和本协议有效期内新增签约金额)。 201412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10-29 | 交易金额:6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均作为委托人及受益人)通过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代理人)认购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单位。据此,集团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已分别以人民币30亿元和人民币10亿元认购每单位人民币1元的30亿份和10亿份上海信托所发行之信托计划第一期募集的信托单位,本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认购每单位人民币1元的上海信托所发行之信托计划第二期募集的信托单位。 |
公告日期:2014-05-30 | 交易金额:35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13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框架协议》额度上限。根据《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开展各项存款类和非存款类关联交易。其中,存款类关联交易在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天的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非存款类关联交易任意年度发生总额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业务将根据市场公允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逐笔订立。 20130606:股东大会通过 20140326: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期由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40530: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额度上限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4-05-30 | 交易金额:2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按照各自的股权比例共同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增资,涉及的增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8亿元及人民币42亿元。拟议增资完成后,财产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50亿元,继续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持有40%和60%。 201405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4-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与安保基金签署集团公司框架协议、财产险公司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拟分别与安保基金进行某些日常交易,主要包括基金产品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产品的代理销售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保基金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财产险公司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及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之间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由于集团公司及财产险公司与安保基金的交易金额上限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相关协议。 |
公告日期:2013-12-28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3年12月27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嘉定创投、嘉定开发、国际汽车城及中诚信托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国寿嘉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嘉定创投出资3亿元,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嘉定开发、国际汽车城及中诚信托分别出资10亿元、12.5亿元、2.5亿元、4.5亿元、7.5亿元和10亿元,为有限合伙人。 |
公告日期:2013-12-18 | 交易金额:2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共同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增资。财产险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2亿元,持股比例40%;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48亿元,持股比例60%。本公司和集团公司拟向财产险公司增资人民币70亿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8亿元,集团公司拟出资人民币42亿元。增资完成后,财产险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150亿元,本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公告日期:2013-09-28 | 交易金额:301436.49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与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地产”)签署《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同意以每股4.74港元的价格认购远洋地产非公开发行的635,941,967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认购”)。 |
公告日期:2013-04-16 | 交易金额:5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3年4月1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创投”)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国寿(苏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国寿(苏州)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苏州合伙企业”)。 |
公告日期:2013-02-26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投资管理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限公司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另类投资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投资品种包括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相关金融产品投资。协议以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保监会备案的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能力资格为生效条件,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双方无争议可自动续展一年。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向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的上限分别为:2013 年1.5亿元人民币;2014年2.5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3-01-05 | 交易金额:24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相互代理保险销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1、2012年3月8日,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签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简称“《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据此,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 协议有效期两年,除非一方于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协议的书面通知,该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协议有效期内,财产险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的上限分别为:2012年6.6亿元人民币;2013年8亿元人民币;2014年9.6亿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2-008号))2、从2012年本公司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保险产品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整个财产险市场表现活跃,保费规模持续扩大,财产险经营主体的销售投入不断加大,本公司开办该等业务的机构也不断增加,业务发展迅猛,《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的代理手续费增长迅速。 由于代理手续费支付存在延后性,且目前本公司尚未开展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尚无法提供最终的代理手续费金额数据;但从业务部门的监控情况来看,本公司预计2012年度全年代理手续费约为7亿元人民币,将略微超过董事会已批准的6.6亿元人民币交易金额上限。 考虑到当前财产险市场整体表现活跃以及财产险公司不断加大销售投入的趋势,结合2012年的发展状况,本公司预计《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该项关联交易2013年、2014年原定的交易金额上限也将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据此,本公司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下该项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上限分别调整为:2013年12.5亿元人民币、2014年19.5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2-12-24 | 交易金额:9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产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续签《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预计年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9,200万元,若租赁范围微调,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调整租金。 |
公告日期:2012-12-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与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签署备忘录的形式,延展《中国人寿系统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暨账户管理合同》,管理期限暂定为1年。 |
公告日期:2012-10-30 | 交易金额:2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协议存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办理21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目前,因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万峰先生、副总裁刘家德先生担任广发银行董事,广发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公告日期:2012-06-28 | 交易金额:1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2年6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签订《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计划购置国寿投资公司房地产1,198项,总建筑面积约为803,424.09平方米,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7亿元。 |
公告日期:2012-02-1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联合投标、签订有关土地出让合同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资产管理公司、国寿投资、北京万洋及北京万通于2011年7月1日签订《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1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联合投标协议书》(以下简称“投标协议”),约定组成联合体参加Z13地块的投标活动。投标协议约定,如投标成功,资产管理公司、国寿投资、北京万洋及北京万通共同出资设立权益比例为19%、51%、29%及1%的项目公司,以实施该地块的开发建设;联合体各方对有关投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此后,联合体收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北京国土局”)发出的通知,确认其成功投得该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于2011年8月31日与北京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Z13地块占地7,840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为2,656,280,000元。其后,联合体成立项目公司国寿远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远通”)并与北京国土局签署补充协议,将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变更为国寿远通。国寿远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元,资产管理公司、国寿投资、北京万洋及北京万通分别持有国寿远通19%、51%、29%和1%的股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资产管理公司已按照其于国寿远通的权益比例缴付了国寿远通的注册资本以及部分土地出让价款。关于该土地的开发建设及相关款项安排,各方尚在商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适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国寿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寿投资构成公司关联人。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寿投资等联合投标、签订有关土地出让合同及成立项目公司等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12-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投资管理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1年12 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议案》,批准资产管理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内,该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2012 年 3.0 亿元人民币;2013 年 3.1 亿元人民币;2014年3.2亿元人民币。2011 年12 月29日,资产管理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集团公司将其拥有的保险资产继续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委托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自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4 年12 月31日止。 |
公告日期:2011-12-29 |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办理15 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存期61个月。本次协议存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年利率为6.15%。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12-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保险业务代理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董事会同意续展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之间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本次续展的期限为三年,续展后的协议自2012年1 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4 年12 月31 日。 20111216:签订了《协议续展确认书》 |
公告日期:2011-06-25 | 交易金额:1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扩股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1年6月24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财产险公司签署《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合同》”或“本合同”)。本公司以16亿元人民币认购财产险公司增发的16亿股股份,占财产险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4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产险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05-07 | 交易金额:92046.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房屋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一同以人民币920,461,815 元的总价购置三宝世纪大楼。三宝世纪大楼系由宁波靖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靖合”)在位于宁波市灵桥路以西、狮子街以东、药行街以南、君子街以北、面积为5,352.00 平方米的地块上建设的钢混结构办公用房。三宝世纪大楼建筑面积共37,569.87 平方米,本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人民币774,161,535 元购置其中的31,598.43 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的84.11%),财产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人民币146,300,280 元购置其中的5,971.44 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的15.89%)。本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宁波靖合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2 年9 月30 日前将三宝世纪大楼交付使用。 |
公告日期:2011-03-03 | 交易金额:2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在广发行办理25 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存期64 个月。本次协议存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年利率为5.5%。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0-12-24 |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办理15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 |
公告日期:2010-12-03 | 交易金额:299903.2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按照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行”)的增发方案,以 4.38 元/股的价格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广发行增资 2,999,032,896.66 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广发行 3,080,479,452 股,占广发行注册资本的 20%。 |
公告日期:2010-07-07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协议存款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在广发行办理30 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存期61 个月。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9-02-10 | 交易金额:1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9年2月9日,本公司、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增资合同。本公司拟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同对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增加出资20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其中,本公司增加出资12亿元人民币,占资产管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60%;集团公司增加出资8亿元人民币,占资产管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40%。资产管理公司2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注册资本中,本公司和集团公司按原出资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1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享有的资产管理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分配。 |
公告日期:2008-09-24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存款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行”)办理10 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 |
公告日期:2007-12-27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 | 交易方式:存款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在广发行办理30 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存期61 个月。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7-11-09 | 交易金额:50926.5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分别于2007 年1 月4 日、2007 年9 月28 日与集团公司签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和《资产买卖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集团公司部分自有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出售资产”)。 |
公告日期:2007-04-18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东发展银行 | 交易方式:借贷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在广发行办理30亿元人民币协议存款,存期61个月。 |
历史上上市公司无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冻结公告日期:2010-12-15 | 原始冻结股数:15000.00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09-06-19至-- |
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 | ||
冻结相关说明:
2009 年6 月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63 号公告,规定履行转持义务的国有股东的应转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予以冻结.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1.5 亿股A 股股份自2009 年6 月19 日起被依法冻结. |
||
解冻公告日期:2010-12-15 | 本次解冻股数:15000.00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0-12-14 |
解冻相关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1.5亿股A股股份自2009年6月19日起被依法冻结。近日,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的书面告知,集团公司已通过上缴资金方式履行完毕国有股转持义务,该部分股份解除冻结,集团公司将继续持有该部分股份。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同花顺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同花顺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同花顺对在同花顺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同花顺提供的包括同花顺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同花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