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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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 可转债 | 2019-03-01 | 399.16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2016-11-10 | 发行优先股 | 2016-10-21 | 349.52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2016-01-22 | 增发A股 | 2016-01-20 | 118.89亿 | 2015-12-31 | 0.00 | 100% |
2011-06-24 | 配股 | 2011-07-07 | 174.88亿 | 2011-12-31 | 0.00 | 100% |
2007-04-04 | 首发A股 | 2007-04-19 | 130.63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1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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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信银行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794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同意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有限”)向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无偿划转中信有限持有的本行31,406,992,773股股份(简称“本次股权变更”)。前述无偿划转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本行股份合计31,406,992,77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64.1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信金控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关于本次股权变更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
公告日期:2016-08-26 | 交易金额:23.53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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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行下属境外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拟出售其持有的信银中国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为23.53亿元人民币等值港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付款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与本次认购(以下统称“本次交易”)互为交易条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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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 3.39亿 | 4.20亿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 |
合计 | 4 | 3.39亿 | 4.20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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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 | 中国联通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中国能源建设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0.82% | ||
其他 | MastercardInternational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VisaInc.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3-12-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授信业务,金融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行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1.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持续关联交易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4—2026年授信类和八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具体预计上限金额详见本部分第(三)项的内容),并与中信集团签署相关框架协议。关联董事方合英、曹国强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同意将《关于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所涉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2024—2026年授信类和八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2.与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的持续关联交易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2024—2026年授信类和六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具体预计上限金额详见本部分第(三)项的内容)。关联董事黄芳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3.与关联自然人任职企业信达证券的持续关联交易本行董事会同意本行与信达证券2024—2026年授信类和四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具体预计上限金额详见本部分第(三)项的内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202312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授信,存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行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及新增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同意:(1)调增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2023年授信业务关联交易上限(调整后的具体上限金额详见本部分第(三)项的内容),并根据前述调增后的金额与中信集团签署授信业务补充框架协议;(2)申请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2023年存款业务关联交易上限(具体预计上限金额详见本部分第(三)项的内容),并根据申请的上限金额与中信集团签署存款业务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