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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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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603101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6-07-25 交易金额:2.2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位于库尔勒市丝路辖区田园路5号的天湖嘉苑10幢负1及2-14层房产,位于阜康市南华路248号的阜康汇嘉广场2#、3#、4#商业楼(含地下车库)及下沉式商业街

买方:库尔勒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卖方:库尔勒孔雀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交易1: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拟向关联方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房产”)购买位于阜康市南华路248号的阜康汇嘉广场2#、3#、4#商业楼(含地下车库)及下沉式商业街(以下简称“标的1”),作为阜康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步行街项目的运营场所。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单项资产涉及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6)第126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值为人民币13,004.66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率5.90%。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004.66万元(含增值税)。 交易2:公司全资子公司库尔勒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汇投”)拟向关联方库尔勒孔雀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孔雀恒宇房产”)购买位于库尔勒市丝路辖区田园路5号的天湖嘉苑10幢负1及2-14层房产(以下简称“标的2”),作为酒店、餐饮及休闲配套业态运营。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值为人民币12,874.06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率53.40%。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011.84万元(含增值税)。

公告日期:2024-12-11 交易金额:1.88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5.00%股权

买方:权威
卖方:潘锦海
交易概述: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权威先生转让其持有的23,5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12-11 交易金额:18816.00 万元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潘锦海 交易标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权威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日期:2021-02-05 交易金额:9878.40 万元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雷彪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7-25 交易金额:22016.5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库尔勒孔雀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1: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康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拟向关联方阜康市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汇嘉房产”)购买位于阜康市南华路248号的阜康汇嘉广场2#、3#、4#商业楼(含地下车库)及下沉式商业街(以下简称“标的1”),作为阜康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步行街项目的运营场所。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单项资产涉及的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盛华评报字(2026)第126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评估值为人民币13,004.66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率5.90%。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3,004.66万元(含增值税)。 交易2:公司全资子公司库尔勒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汇投”)拟向关联方库尔勒孔雀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孔雀恒宇房产”)购买位于库尔勒市丝路辖区田园路5号的天湖嘉苑10幢负1及2-14层房产(以下简称“标的2”),作为酒店、餐饮及休闲配套业态运营。根据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值为人民币12,874.06万元(含增值税),评估增值率53.40%。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011.84万元(含增值税)。

公告日期:2026-04-30 交易金额:6588.72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潘锦兰,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等 交易方式:租赁,提供服务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潘锦兰,新疆汇嘉十分孝心基金会等发生租赁,提供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604.57万元。 20250407: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395.61万元。 20250430:股东大会通过 20260414: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6588.72万元。 20260430: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02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29至 2025-03-22
出质人:潘锦海
质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潘锦海于2024年03月29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

质押公告日期:2024-01-27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1-25至 2027-01-17
出质人:潘锦海
质权人: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潘锦海于2024年01月25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