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2000年设立、更名。
药明有限设立时的名称为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系由太湖水集团、ChinaTechs、JohnJ.Baldwin于2000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
2000年8月24日及11月20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分别出具《关于中外合资“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4号)和《关于中外合资“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1号),同意太湖水集团、ChinaTechs、JohnJ.Baldwin三方合资建办组合化学。
2000年11月20日,...查看全部▼
(一)2000年设立、更名。
药明有限设立时的名称为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系由太湖水集团、ChinaTechs、JohnJ.Baldwin于2000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
2000年8月24日及11月20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分别出具《关于中外合资“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4号)和《关于中外合资“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1号),同意太湖水集团、ChinaTechs、JohnJ.Baldwin三方合资建办组合化学。
2000年11月20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2号),批准组合化学的合资合同、章程。
2000年11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组合化学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组合化学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004793号)。
2000年12月11日,无锡市马山区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组合化学有限公司”更名、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锡马外资[2000]13号),批准组合化学更名为药明有限。
2000年12月13日,药明有限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004793号)。
(二)主要历史沿革。
1、2004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12月23日,太湖水集团与ChinaTechs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84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5%)转让给ChinaTechs。
2003年12月29日,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锡太旅管[2003]109号),批准太湖水集团将其所持84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ChinaTechs。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2004年3月5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004793号)。
2、2005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年6月22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太湖水集团将其持有的药明有限39.46%股权转让给由GeLi(李革)全资控股的WXPTBVI公司、ChinaTechs将其持有药明有限55.54%股权转让给WXPTBVI、JohnJ.
Baldwin将其持有药明有限5%股权转让给WXPTBVI等股权转让事项,并批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原合营合同终止并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2005年6月22日,WXPTBVI分别与太湖水集团、ChinaTechs以及JohnJ.Baldwin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5年6月28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5)142号),同意药明有限上述股权转让、同意企业性质变更并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药明有限的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2005年7月13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锡总字第004793号)。
2005年7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3、2006年8月,第一次增资。
2006年6月16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WXPTBVI对药明有限增加注册资本340万美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药明有限签署《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900万美元。
2006年6月23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6)100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及章程修改。
2006年6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2006年8月2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苏锡总字第004793号)。
4、2008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07年11月20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药明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由股东WXPTBVI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药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美元。
2007年11月20日,药明有限签署《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第四次章程修正案》。
2007年11月23日,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7)198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及章程修改。
2007年11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2008年3月5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400008830)。
5、2016年3月,第三次增资。
2016年2月23日,药明有限作出决议,同意药明有限注册资本币种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截至2016年1月31日,发行人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按药明有限及其前身组合化学之股东原实缴出资的历次历史汇率,折合人民币155,029,234.82元,累积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8,507,239.48元,同意药明有限以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44,970,765.18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药明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3月2日,无锡市商务局向药明有限核发了《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变更投资币种的批复》(锡商资审[2016]3号),同意上述增资事项。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2016年3月7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4183068U)。
6、2016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14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WXATBVI将其持有的药明有限9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G&CVILimited等32名受让方。同日,WXATBVI分别与32名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WXATBVI将其持有的药明有限股权分别转让给32名受让方,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药明有限91%股权。
2016年3月17日,无锡市滨湖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锡滨商外[2016]22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后,药明有限的企业性质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6年3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0]34328号)。
2016年3月23日,无锡市工商局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24183068U)。
7、2016年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年11月10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G&CVII将其持有药明有限2%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厚燊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日,G&CVII与上海厚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11月28日,无锡市工商局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4183068U)。
2016年12月12日,药明有限于无锡市商务局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商委备案程序,并获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锡商资备201600095)。
8、2017年1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8日,药明康德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G&CV、G&CVII、上海厚燊、上海厚玥、上海厚辕、上海厚雍、上海厚溱、上海厚尧、上海厚嵩、上海厚菱分别与FertileHarvest、BrilliantRich、EasternStarAsia、LCH、宁波弘祺、宁波沄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据此,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9、2017年1月,第四次增资。
2016年12月9日,药明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药明有限注册资本由900,000,000元增加至937,787,0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6家股东认缴,各方股东同意重新签署公司章程及合资经营合同。据此,各新增股东分别与药明有限签署增资协议。
2017年1月24日,无锡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锡商资备201700024)。
2017年1月24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有限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724183068U)。
10、2017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6日,药明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药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7年2月16日,德勤出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德师报(审)字(17)第S00021号),经审验,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药明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3,249,774,976.95元。
2017年2月17日,东洲评估出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7]第0035号),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药明有限净资产的账面价值3,249,774,976.95元,评估价值6,122,860,898.69元,评估价值不低于账面净资产值。
2017年2月16日,42名发起人签署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7年2月17日,药明康德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药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7年3月1日,无锡市工商局向药明康德换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24183068U)。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无锡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锡商资备201700080),完成此次整体变更事项的商委备案。
2018年4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678号《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98,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年5月2日,本公司完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198,55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0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985,556.00元。
2018年10月31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发放股权激励,共有1,353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6,281,330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266,886.00元。
2018年1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792号《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新发行不超过211,461,7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8年12月13日,本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6,474,200股,发行价格为港元68.00元/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4,741,086.00元。
2019年6月18日,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347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70,030,939.00元。
2019年7月2日,本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468,012,37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043,314.00元。
2019年9月1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78,82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2.44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522,136.00元。
2019年9月20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8,34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由本公司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8,183,787.00元。
2019年12月4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96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12,942,74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2.44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1,126,531.00元。
2020年6月4日,本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转增660,450,612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1,577,143.00元。
2020年5月15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向董事会授出发行不超过95,487,500股H股的特别授权。2020年8月5日,本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特别授权新增发行的68,205,400股H股配售,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9,782,543.00元。
2020年8月19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公司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97,96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8,884,579.00元。
2020年8月24日,本公司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有17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383,24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2020年8月24日,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共有1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申购62,720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9,330,539.00元。
2020年9月8日,本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690,29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13元。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2,020,829.00元。
2020年12月17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贵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36,0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1,684,821.00元。
2021年1月27日,根据2020年7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60,720份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行权价格为46.34元/份。公司收到1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申购98,000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1,782,821.00元。
2021年6月8日,本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490,126,719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1,909,540.00元。
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根据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统一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7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本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为1,714,578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3,624,118.00元。
2021年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转股,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共转股15,370,559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8,994,677.00元。
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3,556,243股。此外,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7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422,38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2021年8月18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共有1位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申购56,448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3,029,755.00元。
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31日,因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公司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90,99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2,338,756.00元。
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394,2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3,093,929股。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5,826,899.00元。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Ge Li(李革)及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四人通过签署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其作为本公司股东和董事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就所有决策事宜保持一致行动,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实际控制人之Ge Li(李革)与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沃茂投资有限公司)、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东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L&C Investment Limited亦签署了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L&C Investment Limited应当无条件与Ge Li(李革)保持一致行动,按照Ge Li(李革)的意见行使发行人股东权利;同时Ge Li(李革)与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投票委托书,约定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Ge Li(李革)行使。根据上述安排,截止报告期末,Ge Li(李革)及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共同控制本公司合计25.0377%的表决权。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135,34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7,38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零息可转换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71,124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5,815,989.00元。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978,23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56,794,221.00元。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531,3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外,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3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的零息可转换债券转换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合计3,093,935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60,419,498.00元。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合计107,19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2,960,526,697.00元。
报告期内,Ge Li(李革)先生及Ning Zhao(赵宁)女士、刘晓钟先生、张朝晖先生(“最终控制方“)共同控制本公司。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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