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4月25日,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松出批字(2005)第024号”《关于同意外商独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同意美国ACMR出资设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加工电子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05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核发“商外资沪松出独资字[2005]1229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年5月17日,盛美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4月25日,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松出批字(2005)第024号”《关于同意外商独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同意美国ACMR出资设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加工电子专用设备及其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005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核发“商外资沪松出独资字[2005]1229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年5月17日,盛美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05年8月15日,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盛美有限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上咨会验(2005)第1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8月9日,盛美有限已收到投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18.0088万美元。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经盛美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0日,盛美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2019年8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0日,盛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盛美有限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55,289.00万元为基础,按1:0.6740的比例折为372,649,808股股份,其余18,024.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264.98万元。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4331663A)。
立信会计师对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2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1月14日,发起人出资额已按时足额缴纳。
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累计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
盛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改制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16.88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业务发展初期在产品技术研发方面持续进行较大金额的投入,同时由于产品开发周期较长,公司在前期市场培育过程中销售收入较低,形成了一定金额的亏损。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消除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成熟度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业务开拓迅速,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保持持续盈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消除,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559.47万元。
3、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2019年8月31日,盛美有限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实收资本为37,264.98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16.88万元,净资产为55,289.00万元。
盛美有限以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55,289.00万元为基础,按1:0.6740的比例折为372,649,808股股份,其余18,024.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264.98万元,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4、整体变更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情况以及改制过程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情况
2019年10月30日,盛美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对盛美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82号”《审计报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的“中联评报[2019]第1812号”《资产评估报告》。2019年10月30日,盛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9年11月14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承继了盛美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因整体变更事项与债权人产生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公司整体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17年8月,盛美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年1月4日,上海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出具“沪推办[2017]1号”《关于科教兴市专项资金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退出方案的复函》,同意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4,000万元科教兴市专项资金从盛美有限原值退出。
2017年3月23日和2017年7月27日,美国ACMR与Shangha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enture Capital Co Ltd.(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就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美国ACMR的优先股等事宜作出约定。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5月2日,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美国ACMR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盛美有限18.77%股权转让给美国ACMR,转让价格为4,000万元。
2017年6月12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A2类-非挂牌类)》,载明经上海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审批,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盛美有限18.77%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美国ACMR,转让价格为4,000万元,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2017年8月10日,盛美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同日,美国ACMR、张江科创投及浦东产投签署了新的《合资经营合同》。
2017年8月15日,盛美有限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7年9月28日,盛美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2017年11月,盛美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8月31日,美国ACMR、张江科创投及张江科创投全资子公司Zhangjiang AJ Company Limited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就美国ACMR受让张江科创投持有的盛美有限全部股权,以及美国ACMR向Zhangjiang AJ Company Limited发行A类普通股等事宜作出约定。
同日,美国ACMR、浦东产投及浦东产投的全资子公司Pud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Cayman)Co Ltd.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就美国ACMR受让浦东产投持有的盛美有限全部股权,以及美国ACMR向Pud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Cayman)Co Ltd.发行A类普通股等事宜作出约定。
2017年11月2日,张江科创投、浦东产投与美国ACMR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张江科创投将其持有的盛美有限7.58%的股权、浦东产投将其持有的盛美有限10.78%的股权,合计18.36%股权以9,565.56万元转让给美国ACMR。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2.44元/单位注册资本,系根据上海东洲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7)第0594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经评估,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盛美有限的评估值为52,100万元。
2017年11月7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证(A1类-挂牌类)》,载明张江科创投、浦东产投作为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盛美有限18.36%股权以9,565.56万元转让给受让方美国ACMR,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2017年11月8日,盛美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5日,盛美有限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5月3日,盛美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2019年5月,盛美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9年5月6日,盛美有限股东美国ACMR作出股东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44,567,357.69元,全部由美国ACMR认缴,增资价格为1元/单位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357,692,307.69元。
2019年5月29日,盛美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6月14日,盛美有限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7月4日,立信会计师对盛美有限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58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6月26日,盛美有限已收到美国ACMR缴纳的新增资本14,456.7357万元。
4、2019年6月,盛美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9年6月26日,盛美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357,692,307.69元增加至372,649,807.69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芯维咨询、海通旭初、太湖国联、金浦投资、芯时咨询、海风投资和芯港咨询等七名新增股东以现金认缴。2019年6月,上述股东分别与盛美有限签署《增资协议》,其中芯时咨询和芯港咨询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增资价格为10.40元/单位注册资本,其他五名新增股东增资的价格为13元/单位注册资本。同日,美国ACMR与上述新增股东签署新的《合资经营合同》,对前述出资事宜进行约定。
2019年7月22日,盛美有限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8月20日,盛美有限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8月29日,立信会计师对盛美有限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8月22日,盛美有限已收到上述股东缴纳的新增资本18,792.4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为1,495.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17,296.65万元。
5、2019年11月,盛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盛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具体情况。
6、2019年11月,盛美半导体第一次增资
2019年11月29日,盛美半导体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372,649,808元增加至390,201,347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勇崆咨询、善亦企管、尚融创新、尚融聚源、润广投资、上海集成电路产投、浦东产投和张江科创投等八名新增股东以现金认缴。2019年11月,上述股东分别与盛美半导体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3.00元/股。
2019年12月13日,盛美半导体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12月18日,盛美半导体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立信会计师对盛美半导体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10日,盛美半导体已收到上述股东缴纳的新增资本22,817.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为1,755.1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21,061.85万元。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355,753股,增加注册资本43,355,75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557,100.00元。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持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4331663A。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38,740,753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8,740,753.00元。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5、6、7、8号全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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