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发行人系由派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6年11月28日,中船重工集团作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同意第七一八研究所出资设立中船重工派瑞特种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船重规〔2016〕1487号),同意七一八所以货币方式出资17,3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派瑞有限。
2016年12月9日,七一八所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21日,派瑞有限在邯郸市肥乡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查看全部▼
1.发行人系由派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6年11月28日,中船重工集团作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同意第七一八研究所出资设立中船重工派瑞特种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船重规〔2016〕1487号),同意七一八所以货币方式出资17,3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派瑞有限。
2016年12月9日,七一八所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了《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2016年12月21日,派瑞有限在邯郸市肥乡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2022年5月23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112号),验证截至2017年5月5日,派瑞有限已收到七一八所缴纳的注册资本17,300.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1年12月8日,中国船舶集团作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中船资发〔2021〕1418号),同意派瑞有限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021年11月15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913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派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851,924,511.74元,其中专项储备为16,713,288.29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1,835,211,223.45元。
2021年11月25日,中资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59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85,072.96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为8537CSSC2021162。
2021年12月15日,派瑞有限召开2021年第九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定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值185,192.45万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183,521.12万元,按1:0.2452的比例折股,折合总股本4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计入派瑞特气的资本公积。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
2021年12月21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5643号),验证本次整体变更已实缴到位。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在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一)2020年11月,公司增资扩股.
2020年11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对象为万海长红、万海长风及中船投资,其中万海长红、万海长风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24日,中国船舶集团作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中船战发〔2019〕146号),同意派瑞有限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激励股权总量不超过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10%。
2020年11月3日,中资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0]42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35,074.50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为5585ZCZG2020068。
2020年11月3日,派瑞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根据上述方案,派瑞有限依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的规定,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以派瑞有限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即6.85元/注册资本。根据上述方案,激励对象设立了万海长风、万海长红及万海长胜三个股权激励平台,其中:万海长风、万海长红作为公司直接股东持有公司股权,万海长胜作为万海长红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2020年11月6日,派瑞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增加中船投资、万海长风、万海长红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20年11月26日,中国船舶集团作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参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中船资发〔2020〕1188号),同意中船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公司增资,增资价格与员工股权激励价格一致。
2020年11月27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214438号),验证截至2020年11月27日,派瑞有限已收到万海长红、万海长风及中船投资缴纳的资本合计24,895.55万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2020年11月27日,派瑞有限在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二)2021年9月,公司增资扩股.
2021年9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对象为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8日,中国船舶集团作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批复》(中船资发〔2021〕665号),同意派瑞有限通过产权交易所采取进场交易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比例不超过10%。
2021年7月16日,中资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34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26,151.12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国资备案程序,备案编号为4443CSSC2021070。
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及遴选,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2021年9月23日,派瑞有限召开2021年第五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上述五位外部投资方为新股东,公司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价格为12.36元/注册资本。
2021年10月18日,立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788号),验证截至2021年9月29日,派瑞有限已收到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缴纳的资本合计52,085.17万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2021年9月29日,派瑞有限在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941.1765万股,注册资本为52,941.1765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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