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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1258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

  • 产品类型: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 产品名称:

    风力发电 、 光伏发电 、 储能电站

  • 经营范围:

    风电、光伏/光热电、水电、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05 
业务名称 2025-06-30 2024-12-31 2024-06-30 2023-12-31 2023-06-30
装机容量(MW) 2734.00 - 1574.00 - 1536.50
装机容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MW) 853.50 - 853.50 - 816.00
装机容量:在建风光电项目(MW) 1100.00 - 2100.00 - 1137.50
装机容量:独立储能项目(MW) 160.00 - - - -
装机容量: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MW) 1200.00 - - - -
装机容量:风力发电项目并网(MW) 1720.50 - 720.50 - 720.50
产量:发电业(千瓦时) - 26.70亿 - 24.13亿 -
销量:发电业(千瓦时) - 25.94亿 - 23.55亿 -
上网电价:平均(元/千瓦时) - 0.37 - 0.42 -
专利数量:实用新型专利(项) - 9.00 - - -
专利数量:软件著作权(项) - 3.00 - - -
利用小时(小时) - 1696.00 - - -
发电厂用电率:平均(%) - 3.39 - - -
发电量(千瓦时) - 26.70亿 - 24.13亿 -
售电量(千瓦时) - 25.94亿 - 23.55亿 -
售电量:代理售电量(千瓦时) - 1.02亿 - 2.12亿 -
装机容量(千瓦) - 223.40万 - 154.00万 -
装机容量: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千瓦) - 160.00万 - 113.40万 -
装机容量: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千瓦) - 69.40万 - 28.90万 -
装机容量: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千瓦) - 160.00万 - 113.40万 -
装机容量:新增装机容量:并网(千瓦) - 85.35万 - 28.90万 -
装机容量:共享储能项目(MW) - - 160.00 - -
装机容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MW) - - 575.00 - -
装机容量:在建项目(千瓦) - - 210.00万 - 113.75万
用户数:代理售电用户(家) - - - 89.00 -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30%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10亿 93.71%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971.12万 4.0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912.22万 0.94%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8.26万 0.36%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192.07万 0.2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3.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4.68%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18亿 37.50%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12.71亿 24.84%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7亿 7.5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81亿 7.45%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74亿 7.3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24%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 新疆泓盛兴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32亿 94.18%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420.96万 4.4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476.68万 0.48%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89.80万 0.09%
新疆泓盛兴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7.54万 0.0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4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7.49%
  •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98亿 27.23%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1.81亿 16.48%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63亿 14.84%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1.40亿 12.81%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716.38万 6.13%
前2大客户:共销售了8.8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92%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8.47亿 96.10%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364.53万 3.8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9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4.54%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8亿 43.6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1.87亿 22.17%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12亿 13.2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7532.06万 8.92%
四川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506.86万 6.52%
前4大客户:共销售了8.0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与国网新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与国网新
7.47亿 93.19%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449.62万 6.80%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5.19万 0.01%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72万 0.0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4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3.86%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源科创风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湖北电力建
  • 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源科创风
2.18亿 53.93%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湖北电力建
7730.51万 19.08%
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2154.34万 5.32%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78.64万 3.40%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64.80万 2.13%
前2大客户:共销售了6.5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与国网新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与国网新
6.16亿 94.76%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407.30万 5.2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0.1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6.51%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53亿 38.70%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32亿 19.85%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1.35亿 11.54%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688.70万 8.28%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9521.40万 8.14%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6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1家;已投产运营的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734MW(含独立储能),其中,风力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720.5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853.50MW;独立储能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60MW。另外,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100MW、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200MW。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6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1家;已投产运营的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2734MW(含独立储能),其中,风力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720.5MW;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853.50MW;独立储能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60MW。另外,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100MW、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200MW。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深刻领会“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意义,始终秉承“善用有限资源,创造无限价值”的经营理念,锚定“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新疆“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方向,深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电力能源项目,助力新疆区域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主要流程涵盖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项目立项、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四个阶段。
  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市场营销部负责筛选符合公司主业和发展定位的项目资源,编制预启动申请报公司审批。获批后,依据政府及行业规定积极向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项目立项:项目取得政府核准(备案)批复后,由市场营销部提交正式立项申请,经公司审议通过,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并提交建设申请。申请内容需包含建设筹备情况、效益指标测算、技术路线方案、建设时序计划、资金筹措方案、风险预判及保障措施等。该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正式下发建设批复。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覆盖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筹融资、人力资源等完备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内容主要涵盖工程采购(如建筑安装)、物资采购(如设备材料)及服务采购(如智力咨询)。采购方式包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零星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作为核心采购方式,有效规范了采购行为、合理控制了采购成本、保障了高标准采购质量。
  3.生产模式
  通过风力发电机与光伏电池板,将自然界的风能与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并经由输变电系统接入公用电网,完成清洁电力能源的生产全过程。在此基础上,需综合考量自然资源变化、用电负荷波动、电网及电场设备检修技改计划、全社会电力供需平衡等因素,动态调度生产任务、优化交易策略。以此实现“度电必争、千瓦不让”的精细化运营目标,同时最大化度电效益,保障项目投资收益的稳定性。
  4.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
  保障性收购电量:依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规定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收购义务。
  市场化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其收购责任由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各方共同承担。
  目前,公司运营的电场(站)按其接入电网的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对于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场(站),公司依据项目核准时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或与所接入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约定的电价结算电费。
  5.项目运维模式
  基于多年运维实践,公司已构建完善的标准化运维体系:制定标准化作业流程,出台规范化的安全、运行、检修三大规程,从制度层面夯实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时,针对电场(站)地理位置差异及发电技术路线特点,公司创新应用“集控中心+自主运维”、“集控中心+委托运维”、“集控中心+无人值守”等多种现代化运维模式。该模式组合既能灵活适配各场站特性,又能有效保障运维质量与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为电场(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政策
  (1)新能源市场化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提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明确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于2025年3月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意见》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同时,《意见》从灵活满足用户多样化绿色电力消费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具体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2025年4月29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提到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网、江西、河南、上海、吉林、黑龙江、新疆、蒙东、青海要启动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6月2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方案》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方案》对完善我区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2)新型电力系统支撑技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月23日印发《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规定了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时的若干事宜,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独立储能须具备的条件、租赁的组织、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等。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发布《新疆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征求意见稿,表示逐步推进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提供绿色电力零售套餐,市场初期,对购售双方按同一比例设置,暂定为25%,后续可适时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于2025年5月21日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通知》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的定义、分类、特征及原则;第二部分明确项目建设、规划统筹、模式创新、源荷匹配等方面要求;第三部分为加强运行管理,对绿电直连项目和电网企业提出具体要求;第四部分为交易与价格机制,鼓励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明确计量结算要求;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明确各部委与机构的工作要求。
  (3)地方能源规划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3月22日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力争2025年,自治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产业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预计2025年,发电装机超过2.4亿千瓦,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5000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区发电量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统筹提高区域能源协同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大力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监能安全〔2025〕29号),旨在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涉网安全管理,保障新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加强涉网安全规划建设管理、加强涉网性能复核测试、加强存量并网主体提升、加强涉网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涉网安全提升管理。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207号),旨在优化新能源项目管理流程,激发市场活力,并确保有效投资。大幅下放审批权限,通过“择优备案”和“清退压减”机制,引导资源,明确划出红线,严厉禁止各种形式不合理要求,并主动对接国家最新政策,确保地方政策与国家导向一致,为新兴领域发展提供清晰、合规的路径,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4)绿色低碳转型保障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2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5〕16号),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并提出21项年度重点任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提高新能源发展韧性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5〕327号),《通知》从完善产业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提出6方面21条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为新能源发展注入动能、提升韧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6月22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方案》包括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在主要任务部分,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同时,《方案》对完善我区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2.全国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据2025年7月31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新增装机的主体地位,接近全国总装机的六成。今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68亿千瓦,同比增长99.3%,约占新增装机的91.5%。其中,风电新增513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12亿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1.59亿千瓦,同比增长30.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9.2%,其中,风电装机5.7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2025年1-5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10.93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7.62亿个。2025年1-5月,全国交易绿证2.87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9623万个。
  据2025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目前全国新型储能规模已超过8000万千瓦,随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新型储能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盈利模式和空间将更加广阔。
  3.自治区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据公开资料显示,2025年1—5月,全区新增新能源装机2688万千瓦,同比增长126.6%,新能源总装机突破1.3亿千瓦,占全区电源总装机比重达60%。截止4月初,新疆新型储能总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大关,达到1009.7万千瓦/3371.3万千瓦时,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1-5月份,全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2187.2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其中,风力发电量同比下降4.4%,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增长25.6%。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资源优势
  公司运营的风电场、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位优势显著。新疆地域辽阔,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
  风能资源:年风功率密度≥150瓦/平方米的区域面积达12.6万平方千米,全疆均属全国Ⅰ类、Ⅲ类风能资源区;技术可开发量7.8亿千瓦(占全国15.4%,居全国第二),集中于达坂城、阿拉山口、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小草湖、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十三间房、罗布泊、准东等十大风区,适宜大型并网风电项目。
  太阳能资源:年日照时数2,550-3,500小时,年辐射总量全国第二(仅次于西藏);全疆属全国Ⅰ类、Ⅱ类资源区,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土地广阔,适宜规模化光伏工程建设。
  (二)项目优势
  新疆“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构建国家级新能源基地,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哈密北、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区建设,扩大“疆电外送”能力。
  疆电外送进展:2023年8月8日,“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哈密送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该工程起点位于新疆哈密市,落点位于重庆渝北区,全长2,290公里。建成后,每年向重庆输送电量超360亿度,配套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1,020万千瓦,支撑性煤电400万千瓦,新能源的电量占比超过50%,显著提升新疆新能源的消纳能力。2024年9月28日,“疆电外送”第四通道若羌至四川送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计划配套396万千瓦煤电和不低于1250万千瓦新能源。同时,积极推进新疆若羌—青海花土沟750千伏联网等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疆电外送”电量达到1,800亿千瓦时。
  公司项目布局:哈密国投新风三塘湖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能源烟墩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光红星二场50MWp光伏项目、哈密国投新光山口50MWp光伏项目和伊吾淖毛湖49.5MW风电项目均为“天中直流”外送配套电源项目;吉木萨尔300MW光伏为“吉泉直流”外送配套电源项目。2023
  年7月合资成立新疆华电天山发电公司,负责第三通道配套电源项目建设及多能互补统筹管理,2025年6月10日疆电外送三通道外送通道配套810万发电项目已部分投运。下一步,公司将积极争取更多疆电外送项目的开发权。
  (三)股东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是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推动新疆“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骨干企业。集团已形成煤炭、油气、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电力生产与供应、能源服务及主业配套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控股股东雄厚的产业背景及综合实力为公司持续扩大主业规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集团与新疆自治区各级政府的良好战略合作关系也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作为集团旗下唯一一家上市公司,立新能源是集团整合内部同质资源和资产的重要载体,未来将持续做优、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更好地支撑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和国家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建设。为消除同业竞争,能源集团已就旗下与立新能源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335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函》,承诺在5年内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方式,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将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目前,上述涉及同业竞争的项目已全权委托公司运营管理,进一步体现了集团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与信心。
  (四)项目开发运维及管理优势
  十余年专注可再生能源发电,形成核心竞争力:
  1.全流程管控:精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全周期,具备市场开拓、施工管理、成本控制等关键能力;
  2.安全零事故:电场(站)持续稳定运行,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
  3.效率持续提升:通过管理优化与技术升级,不断提高发电效率及经济效益。
  (五)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主业发展,坚持走专业化道路。经营期间,公司十分注重人才培养并持续投入大量资源,通过不间断的内部轮岗培训、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致力于电力行业多年,熟悉新能源行业业务模式和发展趋势,在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正式员工243名,平均年龄36岁,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为70.78%,经过多年实践已培育出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文化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队伍。
  (六)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势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100MW、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为1200MW,与能源集团、华电新能源共同投资建设的哈密至重庆±800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配套810万发电项目,火电项目于6月10日投运。公司在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车充电站、综合售电服务等新能源与多产业耦合发展应用新场景。公司拥有良好信用记录和银企关系,资金保障能力较强,积累了良好的信用记录,银企关系稳定;公司将通过公开市场定向增发、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可转债等多种金融工具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资金来源有保障。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业政策变动及市场化交易占比提升导致上网电价下降的风险及应对
  风险概要: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逐步进入成熟期,电力体制改革也在同步进行。近年来相关政策的总体趋势是减少发电补贴、扩大市场化交易、丰富交易模式。根据新疆发改委《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1月起,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区分存量补贴项目、存量平价项目和增量项目,分别确定年度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水平和执行期限。上述政策预计将导致公司发电项目尤其是增量项目未来售电均价呈下降趋势。
  应对措施:公司将采取有效的售电策略,快速降本增效适应新的竞争格局,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部分补贴项目未纳入“合规清单”和补贴款回款周期变长的风险及应对
  风险概要: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摸清补贴底数,严厉打击可再生能源发电骗补等行为。2023年1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
  上述公告中,公司在运营项目中可享有发电补贴项目共计15个,其中5个项目已纳入第一批合规清单,其余10个项目尚未被纳入第一批合规项目清单,截至目前上述补贴核查工作尚未结束,核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和账龄不断增长,进而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应收账款,公司采用了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更为严谨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会计估计,此外,公司应收新能源补贴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专项资金以及中央国库,全部为国家信用,到期不能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及应对
  风险概要: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建设等资本性支出,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其中自有资金一般占比20%,借款资金占比80%,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提升,如果公司应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收回周期持续变长,或受限于融资渠道有限而不能及时进行融资,公司将面临一定偿债风险。
  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在采用多种方式降低负债水平、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如股东资金支持、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报类REITs等,随着后续各项权益融资工具的使用,公司资产负债水平将得到降低。同时,随着公司投资项目落地,前期投入将逐步转化为显著的经营成果,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资产负债水平将逐步控制在合理范围。
  4.弃风、弃光限电风险及应对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光照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包括风电、光伏在内的各类型发电机组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各类型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此外,因公司目前运营的风力电站、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域,虽然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受限于本地消纳需求有限、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影响,新疆地区弃风率、弃光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述因素所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可能会对公司发电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随着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以及智能电网的发展,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情况将得到缓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