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1、2015年4月1日,本公司与严华及其控制的公司(上海法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朗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法本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交易标的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借款期限十二个月,无借款利息。2、2015年5月10日,本公司与刘芳签订了借款协议,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借款期限十二个月,无借款利息。3、2015年6月10日,本公司与李冬祥签订了借款协议,交易标的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借款期限十二个月,无借款利息。4、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严华、陈文慧、夏海燕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5、2015年7月8日,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900万元(大写:玖佰万元整)。严华、陈文慧及上海法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6、2015年7月16日,本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350万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严华、陈文慧、夏海燕、严永辉、龙文旭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
20150908: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