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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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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 | 增发A股 | 2024-03-18 | 119.87亿 | - | - | - |
2011-02-18 | 可转债 | 2011-02-23 | 228.89亿 | 2013-12-31 | 5170.00万 | 100% |
2008-02-18 | 可转债 | 2008-02-20 | 298.50亿 | 2010-12-31 | 0.00 | 100% |
2001-07-12 | 首发A股 | 2001-07-16 | 115.76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1-03 | 交易金额:109.7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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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与集团资产公司拟分别向湖南石化进行增资:中国石化拟以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的炼油化工生产运营相关的净资产向湖南石化增资560,033.28万元并以现金向湖南石化增资430,000万元,合计认缴湖南石化新增注册资本359,397.5929万元,剩余部分计入湖南石化资本公积;集团资产公司拟以集团资产公司巴陵分公司和集团资产公司长岭分公司的炼油化工生产运营相关的净资产向湖南石化增资107,758.39万元,合计认缴湖南石化新增注册资本39,117.984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湖南石化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石化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0万元增加至698,515.5769万元,中国石化持股比例将从55%增加至75.07%,集团资产公司持股比例将从45%减少至24.93%。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最终认缴的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以经备案评估值为基础,并结合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审计数据进行调整。 |
公告日期:2022-12-1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7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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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通知,为深化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本公司股权结构,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于2022年11月10日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拟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国石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137,060,0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以本公告日总股本计算,下同)划转给中国石油集团(简称“划转”或“本次划转”)。 |
公告日期:2021-12-02 | 交易金额:70.4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资产公司持有的热电、水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资产公司持有的仪征分公司PBT树脂业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集团燕山持有的热电业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山东康洁非织造布有限公司37.5%股权,山东齐民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9%股权,齐鲁安诺(山东)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0%股权,仪化博纳织物有限公司40%股权,仪化东丽聚酯薄膜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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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29日,中国石化与资产公司签署《关于购买生产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中国石化以443,225.70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热电、水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以及资产公司持有的5家公司的股权。 2021年11月29日,仪征化纤与资产公司签署《关于购买生产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仪征化纤以114,299.52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仪征分公司PBT树脂业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以及资产公司持有的2家公司的股权。 2021年11月29日,中国石化与集团燕山签署《关于购买生产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中国石化以147,369.77万元的价格购买集团燕山持有的热电业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 |
公告日期:2021-07-02 | 交易金额:67.9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25%股权,沧州东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资产公司持有的资产公司沧州分公司聚丙烯装置及公用工程业务资产等非股权类资产,东方石化持有的存货、设备等非股权类资产,北海石化持有的码头操作平台等非股权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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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北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拟分别购买关联人持有的股权或非股权类资产:受限于经有权机构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中国石化子公司海投公司拟以576,930.53万元的价格购买盛骏公司持有的海南炼化25%的股权;中国石化拟以1,999.22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沧州东丽40%的股权;中国石化拟以13,820.66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资产公司沧州分公司聚丙烯及公用工程业务资产等非股权类资产;中国石化拟以71,503.14万元的价格购买东方石化持有的存货、设备等非股权类资产;中国石化子公司北海炼化拟以14,862.99万元的价格购买北海石化持有的码头操作平台等非股权类资产。 |
公告日期:2020-10-09 | 交易金额:1226.5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93.22%股权,中石化天津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50%股权,中石化重庆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中石化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中石化河北建投天然气有限公司50%股权,中石化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石化中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石化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销售公司所属的成品油管道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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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相关公司股权、油气管道及配套设施等资产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国家管网集团增发的股权和/或支付的现金作为交易对价。受限于经有权机构核准/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并经协商,本公司将所属天然气管道、原油管道相关公司的股权以471.1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增发的471.13亿元注册资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公司将所属天然气管道相关公司股权以415.09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增发的228.87亿元注册资本及支付的186.21亿元现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冠德公司将下属中石化榆济公司100%股权以32.2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公司将所属成品油管道资产以308.1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 |
公告日期:2019-03-25 | 交易金额:16.82亿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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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卖方:BP Chemicals East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 ||
交易概述: 高桥石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BP化工及本公司订立收购协议,据此,高桥石化有条件同意购买而BP化工有条件同意出售有关股权,总对价为1,681,500,000美元(将按公告第二(四)条调整),而本公司(作为高桥石化控股股东)则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成收购事项完成。于收购事项完成时,目标公司将由高桥石化持有50%权益、由中国石化持有30%权益及由上海石化持有20%权益。 |
公告日期:2018-09-2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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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通知,中国石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41,721,854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诚通金控”),1,241,721,854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新投资”)。 |
公告日期:2015-08-27 | 交易金额:8.5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中石化井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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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石化百川经济贸易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与百川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石化拟将其持有的井田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百川公司,对价为854,205,200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5-01-06 | 交易金额:5.62亿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Yanbu Aramco Sinopec Refining Company (YASREF) Limited 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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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化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Millev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30日,中石化海外控股与盛骏国际签订《盛骏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石化海外控股将收购盛骏国际持有的荷兰COOP的99%的成员权益,对价为5.56亿美元。 2014年10月30日,中石化化销香港与MIL签订《MIL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石化化销香港将收购MIL持有的荷兰COOP的1%的成员权益,对价为0.06亿美元。 中国石化将以2013年发行美元债所募集资金以现金形式支付收购对价。盛骏收购及MIL收购交割后,中国石化将间接持有荷兰COOP100%的成员权益。盛骏收购及MIL收购的交割完成互为条件,如其中任何一项交易因任何原因未能交割,另一项交易的交割将不会进行。 本次收购的相关收购协议已就各方日后未能满足协议履行的先决条件或交易最终未能完成交割的情况做出了适当的保护中国石化利益的合同安排(具体合同条款参见本公告第六部分“关联交易协议”的相应披露)。中石化海外控股由中国石化直接持有100%股权,中石化化销香港由中国石化间接持有100%股权并实际控制,盛骏国际和MIL由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集团公司是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9月30日,集团公司直接持有中国石化的股份数量约占中国石化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39%。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石化的关联人,本次收购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根据中国石化章程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但无需提交中国石化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 |
公告日期:2015-01-01 | 交易金额:64.9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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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化出售其全部资产与负债.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为649,142.61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49,142.61万元。公司以应向中国石化收取的资产出售的价款与公司应向中国石化支付的回购目标股份的对价相冲抵,差额部分中国石化以现金补足。 |
公告日期:2014-03-24 | 交易金额:30.00亿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Caspian Investment Resources Ltd.50%的股权,Mansarovar Energy Colombia Ltd.50%的股权,Sinopec Overseas Oil & Gas Limited持有的股东贷款,Taihu Limited49%的股权,Sinopec Overseas Oil & Gas Limited在《Taihu股东协议》项下的特别分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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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Sinopec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P Hongkong Overseas Limited | ||
卖方:Tiptop Energy (BVI) Corporation,Sinopec Overseas Oil & Gas Limited | ||
交易概述: 2013年3月22日,中国石化全资子公司SHI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TiptopHK于北京签订了《框架协议》,据此,双方同意:(1)尽快在香港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即SinopecInternationalPetroleumE&PHongkongOverseasLimited。合资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为10,000港币。SHI与TiptopHK将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并将通过与TiptopHK之协议安排由SHI实际控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成为中国石化实际控制的非全资子公司;及(2)在合资公司设立后,促使合资公司(作为买方)与相关卖方签订收购协议(已定稿作为该《框架协议》附件),以收购CIR交易股权、Mansarovar交易资产及Taihu交易资产。 合资公司拟与TiptopBVI签订《CIR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合资公司将以15.71亿美元(依据《CIR收购协议》进行调整)受让TiptopBVI持有的CIR50%的股权。合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或贷款向TiptopBVI支付CIR交易对价。 合资公司拟与SOOGL签订《Mansarovar收购协议》,同时,合资公司拟与SOOGL签订《Mansarovar股东贷款转让承接协议》,作为《Mansarovar收购协议》的附件。根据该协议,合资公司将受让SOOGL持有的Mansarovar50%的股权和股东贷款。Mansarovar交易的对价金额总计约为7.76亿美元(依据《Mansarovar收购协议》进行调整),由以下部分组成:(1)4.28亿美元,用于购买Mansarovar交易股权;(2)347,872,314.62美元,用于购买Mansarovar股东贷款。合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或贷款向SOOGL支付Mansarovar交易对价。 合资公司拟与SOOGL签订《Taihu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合资公司将受让SOOGL持有的Taihu49%的股权及SOOGL在《Taihu股东协议》项下的特别分红权。Taihu交易的对价金额总计约为6.5277亿美元(依据《Taihu收购协议》进行调整),由以下部分组成:(1)5.60亿美元,用于购买Taihu交易股权;(2)92,771,244.81美元,用于购买SOOGL在《Taihu股东协议》项下的特别分红权。合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或贷款向SOOGL支付Taihu交易对价. |
公告日期:2010-03-29 | 交易金额:31.1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石勘院全部资产,石科院全部资产,北化院全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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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688.10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0-03-29 | 交易金额:345.5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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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688.10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0-03-29 | 交易金额:206.7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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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688.10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0-03-29 | 交易金额:7.5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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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688.10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0-03-29 | 交易金额:6688.1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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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688.10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0-03-29 | 交易金额:539.3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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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6,688.10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石家庄化纤有限责任公司41.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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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3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本次拟收购石化纤41.99%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7.51百万元,约合港币-98.89百万元.定价以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综合考虑了石化纤的资产质量,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等因素,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格.收购对价为人民币1元(约合港币1.13 元)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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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3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本次拟收购青岛石化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18.17百万元,约合港币1,263.53百万元。定价以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综合考虑了青岛石化的资产质量、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等因素,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格。收购对价为人民币1元(约合港币1.13 元)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1.5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拥有的金陵分公司化肥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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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3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就拟出售的目标资产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拥有的金陵分公司化肥装置.定价以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格.收购对价为人民币157.47百万元(约合港币177.94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603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海底管线电缆检测维修装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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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3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定价以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格.收购对价为人民币60.36百万元(约合港币68.20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7.7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的北京管道项目部产权,华北管道项目部产权,安合管道项目部产权,湖南管道项目部产权,金嘉湖管道项目部产权,鲁皖管道项目部产权,珠三角管道项目部产权,河南管道项目部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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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3月2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定价以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综合考虑了目标资产的资产质量、发展潜力及所处行业等因素,双方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了最终交易价格。 收购对价共计人民币771.15百万元(约合港币871.40百万元),北京管道项目部产权,华北管道项目部产权,安合管道项目部产权,湖南管道项目部产权,金嘉湖管道项目部产权,鲁皖管道项目部产权,珠三角管道项目部产权,河南管道项目部产权,本次拟收购北京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1.00百万元,约合港币520.93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华北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80百万元,约合港币4.29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安合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73百万元,约合港币13.25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湖南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6.04百万元,约合港币40.73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金嘉湖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75百万元,约合港币33.62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鲁皖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1.30百万元,约合港币80.57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珠三角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5.38百万元,约合港币152.98百万元。 本次拟收购河南管道项目部产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2.15百万元,约合港币25.03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8-25 | 交易金额:16.2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中原油田)等拥有的油田维护性井下作业资产、业务及相关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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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中原油田)等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于2008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单位油田维护性井下作业资产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中国石化将收购各出售方拥有的油田维护性井下作业资产、业务及相关负债。根据独立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即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本次拟收购目标资产的汇总评估结果为:总资产人民币2,307.33百万元(约合港币2,464.00百万元),负债人民币742,85百万元(约合港币793,29百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64.48百万元(约合港币1,670.71百万元)。本次收购的对价为人民币1,564.48百万元(约合港币1,670.71百万元)。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对价。 |
公告日期:2008-04-07 | 交易金额:36.6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有的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的股权及63 座加油站的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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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收购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的股权及63 座加油站的经营权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国石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购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的股权及63 座加油站经营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杭州炼厂100%的产权、扬州石化59.47%的产权以及湛江东兴的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其持有泰州石化100%的产权和清江石化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将其63 座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全部转让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于评估基准日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净资产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3,659.79 百万元,收购价款共计人民币元3,659.79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4-07 | 交易金额:12.6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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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12 月28 日,扬子石化和集团公司于北京,签署了二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泰州石化100%的国有产权和清江石化100%的国有股权全部转让给扬子石化。上述关联交易,扬子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交易价格共计为人民币1,264.41百万元(约合港币1,340.27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4-07 | 交易金额:15.6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扬州石油化工厂59.4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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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12 月28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于北京,签署了三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杭州炼厂100%的国有产权、扬州石化59.47%的国有产权以及湛江东兴的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交易价格共计为人民币1559.80百万元(约合港币1653.39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4-07 | 交易金额:10.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的两座油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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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华润创业”)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40 亿港元的对价全面收购华润创业在香港的20 座加油(气)站、航空煤油、燃料油和工业用柴油等燃油业务。同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油库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10.63 亿港元的对价收购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的两座油库。 |
公告日期:2008-04-07 | 交易金额:40.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华润创业有限公司香港的20 座加油(气)站、航空煤油、燃料油和工业用柴油等燃油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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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华润创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华润创业”)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40 亿港元的对价全面收购华润创业在香港的20 座加油(气)站、航空煤油、燃料油和工业用柴油等燃油业务。同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油库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10.63 亿港元的对价收购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的两座油库。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8.86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10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合法经营权,49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4座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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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12 月28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销售实业公司签署了《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销售实业公司将其在10 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合法经营权,49 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及4 座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全部转让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交易价格约定为人民币835.59百万元,约合港币885.73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6-12-07 | 交易金额:3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油田开采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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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收购集团公司附属企业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拥有的油田开采资产(包括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73%的股权、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100%的权益、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2%的股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持有的原胜大集团油气公司(非法人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内部的管理单位)位于中国山东胜利油田的油井及相关采油资产)。本次拟收购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净资产值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34.997亿元(约合港币34.6504亿元),收购资产的对价由交易双方参照评估结果商定为人民币35亿元(约合港币34.6535亿元)。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5.9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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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 | ||
交易概述: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之华德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华德股权收购协议,冠德投资已同意有条件从广石化总厂收购华德之3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94 亿元(大约港币5.71 亿元)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1.7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广州保税区冠德油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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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之冠德油站公司股权出售协议,华德已同意向中国石化有条件出售冠德油站公司之9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53 亿元(大约港币1.47 亿元).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中国石化与中冠安泰订立中冠安泰协议,据此中冠安泰将按现金代价人民币17,000,000 元(约16,300,000 港元)转让其于冠德油站公司10%股权予中国石化。 |
公告日期:2005-12-29 | 交易金额:2.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投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一期项目2000 万元债权资产、曲靖电厂二期项目18000 万元债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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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国家开发银行 | ||
交易概述: 公司近日收悉,公司合并报表企业国投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与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将国投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一期项目2000 万元债权资产、曲靖电厂二期项目18000 万元债权资产转让给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国家开发银行接受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对该 债权资产进行管理。以上债权转让合同于2005 年12 月19 日经转让受让双方签字盖章并通知债务人后生效,目前已生效。 |
公告日期:2005-08-29 | 交易金额:1.2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青岛齐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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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再次与香港华润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香港华润持有青岛齐润剩余10.5%的股权,支付股权收购对价人民币1.24 亿元. |
公告日期:2004-12-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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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飞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燕化H股股东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北京飞天与北京燕化签订了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石化将通过北京飞天吸收合并北京燕化的方式,对北京燕化进行整合.注销价较北京燕化H股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香港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3.425港元溢价约10.9%.根据合并协议,于北京燕化获注销登记当日,(i)北京燕化将被合并入北京飞天,北京飞天将成为存续公司,而北京燕化将终止其独立法人的身份,北京燕化H股股东合共拥有1,012,000,000股北京燕化H股,占北京燕化已发行股本约30%. |
公告日期:2004-10-15 | 交易金额:90.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7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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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卖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石化集团与信达公司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信达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00万股国家股(占中国石化股份总数的5.767%),以人民币1.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石化集团,中石化集团以现金方式向信达公司支付人民币90亿元;中石化集团与国开行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国开行将其持有的614,300万股国家股(占中国石化股份总数的7.085%),以人民币1.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石化集团,中石化集团以现金方式向国开行支付人民币110.574亿元. |
公告日期:2004-10-15 | 交易金额:110.5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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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卖方:国家开发银行 | ||
交易概述: 中石化集团与信达公司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信达公司将其持有的500,000万股国家股(占中国石化股份总数的5.767%),以人民币1.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石化集团,中石化集团以现金方式向信达公司支付人民币90亿元;中石化集团与国开行于近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国开行将其持有的614,300万股国家股(占中国石化股份总数的7.085%),以人民币1.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石化集团,中石化集团以现金方式向国开行支付人民币110.574亿元. |
公告日期:2004-07-07 | 交易金额:6.21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40.7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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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董事会欣然宣布,中国石化已于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与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清江投资公司”)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将中国石化持有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凤凰”)211,423,651股国有法人股(占中国凤凰总股本40.72%)转让给清江投资公司及国电集团。转让价为人民币620,954,100元。 |
公告日期:2004-03-29 | 交易金额:3.5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塔河石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和西安石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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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于2003年12月29日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 根据《资产收购协议》,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分别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全资拥有的塔河石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和西安石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西安石化经资产评估(不含土地使用权)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5,610.63万元(约合港币14,727.01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4,525.34万元(约合港币79,740.89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8,914.71万元(约合港币65,013.88万元);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西安石化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465.6926万元(约合港币6,099.71万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收购定价为人民币22,076.3226万元(约合港币20,826.72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塔河石化经资产评估(不含土地使用权)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433.73万元(约合港币4,182.76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6,659.26万元(约合港币53,452.13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2,225.53万元(约合港币49,269.37万元);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塔河石化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82万元(约合港币8,567.93万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收购定价为人民币13,515.73万元(约合港币12,750.69万元)。 |
公告日期:2004-03-29 | 交易金额:3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38万吨乙烯生产装置及其下游生产装置的主营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与相关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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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与中石化集团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签署了《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中国石化将以现金收购乙烯资产。以200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乙烯资产经资产评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30,130.26万元(约合港币311,443.64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52,729.01万元(约合港币521,442.46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22,598.75万元(约合港币209,998.82万元),定价为人民币330,000万元(约合港币311,320.75万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1.36亿 | 26.81亿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2元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2.51万 | 2.51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1.36亿 | 26.81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西安民生 | 长期股权投资 | 1.72万 | 0.00(估)% | |
港股 | 中国燃气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亿 | --%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1.36亿 | 18.82亿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1元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2.51万 | 2.51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1.36亿 | 18.8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西安民生 | 长期股权投资 | 1.72万 | 0.00(估)% | |
港股 | 中国燃气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亿 | --%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1.36亿 | 13.26亿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1元 | |
合计 | 1 | 1.36亿 | 13.26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港股 | 中国燃气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亿 | --%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1.36亿 | 1.36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1.36亿 | 1.36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港股 | 中国燃气 | 长期股权投资 | 2.10亿 | --%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1.36亿 | 1.36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1.36亿 | 1.36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港股 | 中国燃气 | 长期股权投资 | 2.10亿 | --% |
公告日期:2022-11-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77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8-09-2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06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345.59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对中国石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石化现有核心业务的支持,体现在消除了部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总体分析,由于拟收购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收购后对股份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影响极小.随着有助于增强股份公司科技实力、科技推动力和一体化经营的协同效应将得以实现,对公司每股盈利的增厚效应将逐渐体现.提升中国石化科研能力的整体水平,提升中国石化物资装备供应能,本次交易对中国石化资本结构的影响微小,负债率略有上升,但在经营业绩、盈利能力方面则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539.33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对中国石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石化现有核心业务的支持,体现在消除了部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总体分析,由于拟收购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收购后对股份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影响极小.随着有助于增强股份公司科技实力、科技推动力和一体化经营的协同效应将得以实现,对公司每股盈利的增厚效应将逐渐体现.提升中国石化科研能力的整体水平,提升中国石化物资装备供应能,本次交易对中国石化资本结构的影响微小,负债率略有上升,但在经营业绩、盈利能力方面则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6688.1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对中国石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石化现有核心业务的支持,体现在消除了部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总体分析,由于拟收购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收购后对股份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影响极小.随着有助于增强股份公司科技实力、科技推动力和一体化经营的协同效应将得以实现,对公司每股盈利的增厚效应将逐渐体现.提升中国石化科研能力的整体水平,提升中国石化物资装备供应能,本次交易对中国石化资本结构的影响微小,负债率略有上升,但在经营业绩、盈利能力方面则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75785.33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对中国石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石化现有核心业务的支持,体现在消除了部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总体分析,由于拟收购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收购后对股份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影响极小.随着有助于增强股份公司科技实力、科技推动力和一体化经营的协同效应将得以实现,对公司每股盈利的增厚效应将逐渐体现.提升中国石化科研能力的整体水平,提升中国石化物资装备供应能,本次交易对中国石化资本结构的影响微小,负债率略有上升,但在经营业绩、盈利能力方面则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206.77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对中国石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石化现有核心业务的支持,体现在消除了部分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总体分析,由于拟收购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收购后对股份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影响极小.随着有助于增强股份公司科技实力、科技推动力和一体化经营的协同效应将得以实现,对公司每股盈利的增厚效应将逐渐体现.提升中国石化科研能力的整体水平,提升中国石化物资装备供应能,本次交易对中国石化资本结构的影响微小,负债率略有上升,但在经营业绩、盈利能力方面则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0.0001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收购的成品油管道是整个成品油营销体系中最核心、最具竞争力的资产,是炼油和销售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和提升中国石化在中国经济最活跃和发达的中东部地区加油站的竞争实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青岛石化的收购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公司在环渤海湾地区的竞争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伴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青岛石化的盈利能力将在收购后更加凸现.其他股权和资产的收购亦是本公司战略布置的重要步骤,对于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加强应对行业景气周期的实力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可有效避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减少与集团公司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与拟收购标的之间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并在生产、运营、品牌、资金、采购和销售等诸多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0.0001 万元 | 转让比例:41.99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石家庄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收购的成品油管道是整个成品油营销体系中最核心、最具竞争力的资产,是炼油和销售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和提升中国石化在中国经济最活跃和发达的中东部地区加油站的竞争实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青岛石化的收购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公司在环渤海湾地区的竞争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伴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青岛石化的盈利能力将在收购后更加凸现.其他股权和资产的收购亦是本公司战略布置的重要步骤,对于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加强应对行业景气周期的实力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可有效避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减少与集团公司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与拟收购标的之间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并在生产、运营、品牌、资金、采购和销售等诸多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0.0001 万元 | 转让比例:41.99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石家庄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收购的成品油管道是整个成品油营销体系中最核心、最具竞争力的资产,是炼油和销售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和提升中国石化在中国经济最活跃和发达的中东部地区加油站的竞争实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青岛石化的收购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公司在环渤海湾地区的竞争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伴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青岛石化的盈利能力将在收购后更加凸现.其他股权和资产的收购亦是本公司战略布置的重要步骤,对于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加强应对行业景气周期的实力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可有效避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减少与集团公司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与拟收购标的之间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并在生产、运营、品牌、资金、采购和销售等诸多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0.0001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收购的成品油管道是整个成品油营销体系中最核心、最具竞争力的资产,是炼油和销售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和提升中国石化在中国经济最活跃和发达的中东部地区加油站的竞争实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青岛石化的收购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本公司在环渤海湾地区的竞争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伴随着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青岛石化的盈利能力将在收购后更加凸现.其他股权和资产的收购亦是本公司战略布置的重要步骤,对于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加强应对行业景气周期的实力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可有效避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减少与集团公司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与拟收购标的之间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并在生产、运营、品牌、资金、采购和销售等诸多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75.00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800 万吨/年.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对63 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本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可以有效减少关联交易.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与目标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和销售的一体化,实现效应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9.47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扬州石油化工厂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800 万吨/年.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对63 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本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可以有效减少关联交易.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与目标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和销售的一体化,实现效应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集团杭州炼油厂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800 万吨/年.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对63 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本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可以有效减少关联交易.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与目标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和销售的一体化,实现效应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800 万吨/年.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对63 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本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可以有效减少关联交易.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与目标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和销售的一体化,实现效应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 | |
受让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800 万吨/年.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对63 座加油站经营权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本公司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将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可以有效减少关联交易.通过本次收购,本公司与目标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和销售的一体化,实现效应和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17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州保税区冠德油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冠德油站公司股权出售及中冠安泰协议对中国石化有利,这可以理顺中国石化广东油站业务及销售管理体制,并且可以实现投资、管理、采购及营销等多方面的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153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0.00 % |
出让方: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州保税区冠德油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冠德油站公司股权出售及中冠安泰协议对中国石化有利,这可以理顺中国石化广东油站业务及销售管理体制,并且可以实现投资、管理、采购及营销等多方面的协同效应.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59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 | 交易标的: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冠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华德股权收购对中国石化有利,主要是因为中石化冠德之盈利能力得以增加,而且中石化冠德将更集中于其核心业务. |
公告日期:2005-10-20 | 交易金额:57811.06 万元 | 转让比例:40.72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08-29 | 交易金额:12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50 % |
出让方:香港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青岛齐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03-29 | 交易金额:23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燕化集团天津润滑油脂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石化在润滑油脂方面的竞争力,巩固中国石化在润滑油市场的领导地位,并为中国石化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本次收购,将消除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润滑油脂领域的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从而增强中国石化的经营独立性. |
公告日期:2005-03-0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0.00 % |
出让方:北京燕化H股股东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飞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统一和加强中国石化和北京燕化的管理.合并后,北京燕化将纳入中国石化一体化的石油石化运营体系,使管理层次扁平化,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中国石化实现其集团整体战略目标. 2) 完善北京燕化现有的价值链,使其现有化工资产与中国石化上游炼油资产形成纵向整合. 3)整合资源,实现整合效应.合并后,中国石化可统一资金调度,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中国石化可统一其品牌、营销及销售网络,实现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 4)有效地消除同业竞争.现时,中国石化与北京燕化均从事化工业务及提供石油产品和使用互相竞争的销售渠道.合并后,两者的生产与销售将统一进行,有效地消除同业竞争. 5) 对北京燕化的H股股东而言,该建议可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使所有北京燕化H股股东变现其于北京燕化之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2-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0.00 % |
出让方:北京燕化H股股东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飞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统一和加强中国石化和北京燕化的管理.合并后,北京燕化将纳入中国石化一体化的石油石化运营体系,使管理层次扁平化,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中国石化实现其集团整体战略目标. 2) 完善北京燕化现有的价值链,使其现有化工资产与中国石化上游炼油资产形成纵向整合. 3)整合资源,实现整合效应.合并后,中国石化可统一资金调度,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中国石化可统一其品牌、营销及销售网络,实现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 4)有效地消除同业竞争.现时,中国石化与北京燕化均从事化工业务及提供石油产品和使用互相竞争的销售渠道.合并后,两者的生产与销售将统一进行,有效地消除同业竞争. 5) 对北京燕化的H股股东而言,该建议可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使所有北京燕化H股股东变现其于北京燕化之投资 |
公告日期:2004-11-15 | 交易金额:900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77 % |
出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1-15 | 交易金额:11057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9 % |
出让方:国家开发银行 | 交易标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0-15 | 交易金额:11057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9 % |
出让方:国家开发银行 | 交易标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0-15 | 交易金额:900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77 % |
出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0-15 | 交易金额:11057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9 % |
出让方:国家开发银行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10-15 | 交易金额:900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77 % |
出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7-07 | 交易金额:62095.41 万元 | 转让比例:40.72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3-29 | 交易金额:23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燕化集团天津润滑油脂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将进一步提高中国石化在润滑油脂方面的竞争力,巩固中国石化在润滑油市场的领导地位,并为中国石化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本次收购,将消除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润滑油脂领域的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从而增强中国石化的经营独立性. |
公告日期:2002-10-10 | 交易金额:53861.82 万元 | 转让比例:57.58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4-30 | 交易金额:53861.82 万元 | 转让比例:57.58 % |
出让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石化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10-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等 | 交易方式:提供产品,租赁,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两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并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00年中国石化H股IPO时,中国石化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署了一系列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中国石化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范围、金额及豁免披露上限。中国石化预计在2024年12月31日后将继续与中国石化集团及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进行有关的持续关联交易。就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持续关联交易,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签订了持续关联交易第七补充协议,对互供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房产租赁合同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作出修订。同时,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已于2024年8月23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拟由中国石化集团的财务机构继续提供原互供协议项下的财务类服务。 202410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3-25 | 交易金额:535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等 | 交易方式:签署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因生产经营需要,销售公司华北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分公司、销售公司华东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东分公司、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分公司、销售公司华中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分别于近期签署《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合同》,销售公司分公司委托国家管网集团分公司输送成品油,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0325:2023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3.55亿元。 |
公告日期:2024-03-25 | 交易金额:6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输送成品油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因生产经营需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销售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需要委托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管网集团”)输送成品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期限内涉及的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5亿元。 |
公告日期:2024-03-20 | 交易金额:1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本公司”或“公司”)拟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发行2,238,805,970股A股股票,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国石化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拟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关联交易”)。 2023040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同意中国石化向中国石化集团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的发行方案(简称“本次发行”)。 2023053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815: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74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0905: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 20231216: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本次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审核,公司根据审核文件的要求形成并披露了回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20240127: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号)。 20240320:披露发行股票结果。 |
公告日期:2023-10-27 | 交易金额:990033.2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湖南石化是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化与集团资产公司分别持有湖南石化55%及45%的股权。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炼化一体化运营水平,提高区域资源统筹优化和配置能力,增强本公司在业务所在地的综合竞争力,中国石化及集团资产公司与湖南石化于2023年10月26日签订了《增资协议》,中国石化拟以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的炼油化工生产运营相关的净资产向湖南石化增资560,033.28万元,并拟以现金向湖南石化增资430,000万元,该等现金增资款项计划用于湖南石化的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集团资产公司拟以集团资产公司巴陵分公司和集团资产公司长岭分公司的炼油化工生产运营相关的净资产向湖南石化增资107,758.39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石化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0万元增加至698,515.5769万元,中国石化将持有湖南石化75.07%的股权,集团资产公司将持有湖南石化24.93%的股权,双方最终认缴的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以经备案评估值为基础,并结合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持续经营期间的审计数据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石化仍为中国石化的附属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1-28 | 交易金额:64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合同》项下交易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生产经营需要,销售公司华北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分公司、销售公司华东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东分公司、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分公司、销售公司华中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于2020年9月底分别签署《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合同》,销售公司分公司委托国家管网集团分公司输送成品油,合同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20128: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645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1-28 | 交易金额:60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合同》项下交易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生产经营需要,销售公司华北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分公司、销售公司华东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东分公司、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分公司、销售公司华中分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华中分公司分别于近期签署《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合同》,销售公司分公司委托国家管网集团分公司输送成品油,合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期限内涉及的预计金额上限为60.5亿元。 |
公告日期:2021-12-02 | 交易金额:704894.9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11月29日,中国石化与资产公司签署《关于购买生产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中国石化以443,225.70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热电、水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以及资产公司持有的5家公司的股权。 2021年11月29日,仪征化纤与资产公司签署《关于购买生产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仪征化纤以114,299.52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仪征分公司PBT树脂业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以及资产公司持有的2家公司的股权。 2021年11月29日,中国石化与集团燕山签署《关于购买生产经营性业务相关资产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中国石化以147,369.77万元的价格购买集团燕山持有的热电业务等非股权类资产及负债。 |
公告日期:2021-10-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存款,担保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两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并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00年中国石化H股IPO时,中国石化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署了一系列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互供协议,文教卫社区服务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安保基金文件。中国石化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范围、金额及豁免披露上限。中国石化预计在2021年12月31日后将会继续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有关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就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的持续关联交易,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签订了持续关联交易第六补充协议,对互供协议及房产租赁合同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作出修订。 202110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7-02 | 交易金额:679116.5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拟分别购买关联人持有的股权或非股权类资产:受限于经有权机构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中国石化子公司海投公司拟以576,930.53万元的价格购买盛骏公司持有的海南炼化25%的股权;中国石化拟以1,999.22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沧州东丽40%的股权;中国石化拟以13,820.66万元的价格购买资产公司持有的资产公司沧州分公司聚丙烯及公用工程业务资产等非股权类资产;中国石化拟以71,503.14万元的价格购买东方石化持有的存货、设备等非股权类资产;中国石化子公司北海炼化拟以14,862.99万元的价格购买北海石化持有的码头操作平台等非股权类资产。 |
公告日期:2020-07-24 | 交易金额:12265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相关公司股权、油气管道及配套设施等资产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国家管网集团增发的股权和/或支付的现金作为交易对价。受限于经有权机构核准/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并经协商,本公司将所属天然气管道、原油管道相关公司的股权以471.1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增发的471.13亿元注册资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公司将所属天然气管道相关公司股权以415.09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增发的228.87亿元注册资本及支付的186.21亿元现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冠德公司将下属中石化榆济公司100%股权以32.2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销售公司将所属成品油管道资产以308.1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家管网集团以获得国家管网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 |
公告日期:2018-10-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互供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预期在2018年12月31日后将继续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有关的持续关联交易。就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的持续关联交易,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签订了持续关联交易第五补充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第四修订备忘录,对互供协议、文教卫及辅助服务协议(原称文教卫社区服务协议)、房产租赁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作出修订。 201810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7-11 | 交易金额:4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中国石化”)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石化集团”)于2018年7月9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自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资本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与石化集团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国石化资本公司,中国石化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简称“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49亿元,占中国石化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的49%;石化集团以货币认缴出资51亿元,占中国石化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1%(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6-02-26 | 交易金额:170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中天合创项目拟向银团申请440亿元的项目融资,由于中天合创项目仍处在建设期,尚不具备资产抵押贷款的条件,银团要求中天合创的股东中煤能源、申能股份、满世公司及中国石化(通过长城能化间接持有中天合创38.75%的股权)按股权比例提供项目完工担保。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中天合创,债权人为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拟组建的融资银团,本公司为中天合创提供的本次担保金额为170.5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201602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10-30 | 交易金额:5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设立合资公司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拟以股份公司高桥分公司的净资产及现金共计出资55亿元与资产公司共同设立高桥石化公司,本公司将持有高桥石化公司55%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5-08-2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等 | 交易方式:互供协议,文教卫社区服务协议,土地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两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并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00年中国石化H股IPO时,中国石化和中国石化集团签署了一系列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互供协议,文教卫社区服务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安保基金文件。 中国石化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2015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范围、金额及豁免披露上限。中国石化预计在2015年12月31日后将会继续与中国石化集团进行有关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就于2016年1月1日开始的持续关联交易,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于2015年8月26日签订了持续关联交易第四补充协议对若干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作出修订。 |
公告日期:2015-08-27 | 交易金额:85420.5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石化百川经济贸易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与百川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石化拟将其持有的井田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百川公司,对价为854,205,200元(最终以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5-01-06 | 交易金额:56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Millev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4年10月30日,中石化海外控股与盛骏国际签订《盛骏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石化海外控股将收购盛骏国际持有的荷兰COOP的99%的成员权益,对价为5.56亿美元。 2014年10月30日,中石化化销香港与MIL签订《MIL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石化化销香港将收购MIL持有的荷兰COOP的1%的成员权益,对价为0.06亿美元。 中国石化将以2013年发行美元债所募集资金以现金形式支付收购对价。盛骏收购及MIL收购交割后,中国石化将间接持有荷兰COOP100%的成员权益。盛骏收购及MIL收购的交割完成互为条件,如其中任何一项交易因任何原因未能交割,另一项交易的交割将不会进行。 本次收购的相关收购协议已就各方日后未能满足协议履行的先决条件或交易最终未能完成交割的情况做出了适当的保护中国石化利益的合同安排(具体合同条款参见本公告第六部分“关联交易协议”的相应披露)。中石化海外控股由中国石化直接持有100%股权,中石化化销香港由中国石化间接持有100%股权并实际控制,盛骏国际和MIL由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集团公司是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9月30日,集团公司直接持有中国石化的股份数量约占中国石化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39%。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石化的关联人,本次收购构成《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根据中国石化章程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及时披露,但无需提交中国石化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 |
公告日期:2015-01-01 | 交易金额:649142.6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仪征化纤向中国石化出售其全部资产与负债.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4)第7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值为649,142.61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49,142.61万元。公司以应向中国石化收取的资产出售的价款与公司应向中国石化支付的回购目标股份的对价相冲抵,差额部分中国石化以现金补足。 |
公告日期:2014-12-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拟受让的对外担保义务的基本情况 1、《认购保证协议》中国石化拟受让集团公司在《认购保证协议》项下就荷兰B.V.向延布项目公司出资的义务提供的保证担保,其中被担保人为荷兰B.V.,担保权人为沙特阿美和延布项目公司。 2、《非认购保证协议》中国石化拟受让集团公司在《非认购保证协议》项下就荷兰B.V.履行延布项目公司股东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联合石化履行若干产销协议提供的履约担保,其中被担保人为荷兰B.V.和联合石化,担保权人为沙特阿美和延布项目公司。 3、《转移协议》中国石化拟受让集团公司在《转移协议》项下就延布项目公司履行氢气产销协议及相关安排提供的履约担保,其中被担保人为延布项目公司,担保权人为AirLiquideArabiaLLC。 201412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7-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金融服务,资源供应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国石化以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为平台对中国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业务进行了重组(“重组”)。经重组后的销售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本次引资”)。本次引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引入外部资本,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的运行体制和管理机制,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活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销售公司从油品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建设令消费者信赖、令人民满意的生活驿站。 重组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化集团”)、中国石化与销售公司对相互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拟定并签署了相应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 销售公司与石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在中国石化与石化集团既有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基础上,由销售公司与中国石化、石化集团共同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或备忘录,包括《租赁使用土地备忘录》、《租赁使用房屋备忘录》、《金融服务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资产托管协议》。 2、 销售公司与中国石化之间的关联交易:由销售公司与中国石化签署《资源供应框架协议》、《股权托管协议》及《信息系统服务协议》。 |
公告日期:2014-03-24 | 交易金额:29997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Tiptop Energy (BVI) Corporation,Sinopec Overseas Oil & Gas Limited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3年3月22日,中国石化全资子公司SHI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TiptopHK于北京签订了《框架协议》,据此,双方同意:(1)尽快在香港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即SinopecInternationalPetroleumE&PHongkongOverseasLimited。合资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为10,000港币。SHI与TiptopHK将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并将通过与TiptopHK之协议安排由SHI实际控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成为中国石化实际控制的非全资子公司;及(2)在合资公司设立后,促使合资公司(作为买方)与相关卖方签订收购协议(已定稿作为该《框架协议》附件),以收购CIR交易股权、Mansarovar交易资产及Taihu交易资产。 合资公司拟与TiptopBVI签订《CIR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合资公司将以15.71亿美元(依据《CIR收购协议》进行调整)受让TiptopBVI持有的CIR50%的股权。合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或贷款向TiptopBVI支付CIR交易对价。 合资公司拟与SOOGL签订《Mansarovar收购协议》,同时,合资公司拟与SOOGL签订《Mansarovar股东贷款转让承接协议》,作为《Mansarovar收购协议》的附件。根据该协议,合资公司将受让SOOGL持有的Mansarovar50%的股权和股东贷款。Mansarovar交易的对价金额总计约为7.76亿美元(依据《Mansarovar收购协议》进行调整),由以下部分组成:(1)4.28亿美元,用于购买Mansarovar交易股权;(2)347,872,314.62美元,用于购买Mansarovar股东贷款。合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或贷款向SOOGL支付Mansarovar交易对价。 合资公司拟与SOOGL签订《Taihu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合资公司将受让SOOGL持有的Taihu49%的股权及SOOGL在《Taihu股东协议》项下的特别分红权。Taihu交易的对价金额总计约为6.5277亿美元(依据《Taihu收购协议》进行调整),由以下部分组成:(1)5.60亿美元,用于购买Taihu交易股权;(2)92,771,244.81美元,用于购买SOOGL在《Taihu股东协议》项下的特别分红权。合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或贷款向SOOGL支付Taihu交易对价. |
公告日期:2013-03-25 | 交易金额:54704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产品互供,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协议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之间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于二零零九年独立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石化预期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将会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继续进行有关的持续关联交易。中国石化已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就持续关联交易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订了[持续关联交易第三补充协议],该协议对若干持续关联交易的条款作出修订,并将适用于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开始的持续关联交易。 20121017:股东大会通过 20130325:董事会通过关于201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311015.8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 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中国石化将收购资产管理公司所属石勘院、石科院、北化院、上海院、抚顺院、青岛院等六家分支机构的全部资产,六家研究院全部资产的收购对价共计人民币[311,015.81 万元](约合港币[352,909.64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09-08-24 | 交易金额:83565.1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年8月21日,中国石化和资产管理公司于中国北京分别就各项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资产和股权转让:本公司分别以6,688.10 万元收购北京兴普精细化工技术开发公司100%股权;以539.33万元收购北京北化研石化设计院100%股权;以345.59万元收购青岛中化阳光管理体系认证中心100%股权;以206.77万元收购抚顺环科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75,785.33万元收购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09年5月31日。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7711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 年3 月27 日,本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10078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 年3 月27 日,本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 年3 月27 日,本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 本次拟收购石化纤41.99%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7.51 百万元,约合港币-98.89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9 年3 月27 日,本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 本次拟收购青岛石化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18.17 百万元,约合港币-1,263.53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1574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 年3 月27 日,本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就拟出售的目标资产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本公司金陵分公司拥有的金陵分公司化肥装置。 |
公告日期:2009-03-30 | 交易金额:603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9 年3 月27 日,本公司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实业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胜利石油化建分别就各项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签署了以下各份协议并约定进行相关股权或资产转让 |
公告日期:2008-06-27 | 交易金额:15644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胜利石油管理局,江汉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华东石油局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8年6月26日,中国石化与各出售方分别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中国石化拟根据《资产收购协议》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各出售方拥有的目标资产,包括胜利石油管理局、江汉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华东石油局拥有的与油田日常生产密切相关的维护性井下作业及套辅助服务资产、业务及相关负债。根据独立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的汇总评估结果为:总资产人民币2,307.33百万元(约合港币2,464.00百万元),负债人民币742.85百万元(约合港币793.29百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64.48百万元(约合港币1,670.71百万元)。本次收购的对价为人民币1,564.48百万元(约合港币1,670.71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8355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7 年12 月28 日,本公司与销售实业公司签署了《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销售实业公司将其在10 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合法经营权、49 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及4 座高速公路出入口加油站的合法经营权全部转让至本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交易价格约定为人民币835.59百万元,约合港币885.73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7-12-29 | 交易金额:1559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收购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7 年12 月28 日,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于北京,签署了三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杭州炼厂100%的国有产权、扬州石化59.47%的国有产权以及湛江东兴的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交易价格共计为人民币1,559.80百万元(约合港币1,653.39 百万元)。 |
公告日期:2006-12-07 | 交易金额:3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06年12月6日,中国石化与胜利石油管理局签订了《油田开采资产收购协议》,本公司将收购集团公司附属企业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拥有的油田开采资产(包括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73%的股权、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100%的权益、胜利油田中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2%的股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持有的原胜大集团油气公司(非法人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内部的管理单位)位于中国山东胜利油田的油井及相关采油资产)。 |
公告日期:2006-10-12 | 交易金额:2989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合资,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06年10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盛骏国际")签署《合资经营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及盛骏国际同意对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注资的方式(本公司注入资金人民币29.895亿元,盛骏国际注资人民币9.965亿元)增加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及盛骏国际分别持有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75%及25%的股份权益。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1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中国石化与中冠安泰订立中冠安泰协议,据此中冠安泰将按现金代价人民币17,000,000 元(约16,300,000 港元)转让其于冠德油站公司10%股权予中国石化。 |
公告日期:2006-07-11 | 交易金额:15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惠州市大亚湾华德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孙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之冠德油站公司股权出售协议,华德已同意向中国石化有条件出售冠德油站公司之9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53 亿元(大约港币1.47 亿元)。 |
公告日期:2006-04-03 | 交易金额:1602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注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于2006年3月31日与中石化财务订立安排,根据该安排,中国石化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将分别向中石化财务注入人民币16.023亿元及人民币8.977亿元现金,同时中石化财务将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10亿元转增注册资本,使中石化财务的总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5亿元(含6000万美元)增至人民币60亿元。注资完成后,中国石化于中石化财务的出资额比例将由38.22%增至49%。 |
公告日期:2004-11-0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化工类资产收购协议》、《催化剂资产收购协议》、《加油站资产收购协议》、《井下作业资产出售协议》及《关于关联交易调整的协议》. |
公告日期:2004-03-29 | 交易金额:2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于2004年3月26日签署了《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以人民币23,000万元现金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燕化持有的津脂公司100%的股权。中国石化现计划将于交割日或其后对津脂公司进行清算、解散津脂公司并将津脂公司变更为中国石化的分公司。 |
公告日期:2003-12-30 | 交易金额:35592.0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于2003年12月29日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资产收购协议》,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 以现金分别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全资拥有的塔河石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和西安石化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西安石化经资产收购定价为人民币22,076.3226万元(约合港币20,826.72万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塔河石化经资产收购定价为人民币13,515.73万元(约合港币12,750.69万元)。 |
公告日期:2003-10-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筹备中国石化在境外上市,中国石化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于二零零零年订立规范和管理持续关联交易的多项协议。这些协议包括互供协议、社区服务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产租赁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及产品代销合同、安保基金文件。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因收购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持续关联交易,中国石化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订立持续关联交易调整协议,修订互供协议、社区服务协议、产品代销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房产租赁合同的条款。 |
公告日期:2003-10-29 | 交易金额:3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600028)今日在公布第三季度业绩的同时,宣布将以33亿元向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购茂名石油化工公司的生产经营性主业资产茂名乙烯。 |
公告日期:2003-08-25 | 交易金额:27347.1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按该协议,中国石化以年租金为人民币27,347.17万元(约合25,755万港元)租赁使用中国石化集团拥有的5,171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03-01-21 | 交易金额:1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若干中国石化分公司及若干中国石化集团子公司将于二零零三年签订约983项新租赁协议,及中国石化分公司将根据新租赁协议从中国石化集团子公司租赁约983间加油站。所有新租赁协议均按标准格式的租赁协议编制,除租金及租赁生效日及期满日外,新租赁协议将与现存租赁协议的条款相同或大致类似。 |
公告日期:2002-12-20 | 交易金额:103109.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资产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置换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水厂、检维修以及物化探资产(含部分相关负债 , 净 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02,896.49万元(约合96,980.67万港元)与中国石化集团拥有的部分加油站、油库资产 含部分相关负债 、权益, 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03,109.70万元(约合97,181.62万港元),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差额人民币213.21万元 约合200.95万港元 由中国石化以现金补付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公告日期:2002-08-12 | 交易金额:19934.04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协议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其最终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公司所属的五个法人就45万吨PTA/年项目的设计和工程安装建设以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签订了协议。该等协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2760000元、40409330元、8000000元、31000000元、75000000元、2171066.38元。该等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199340396.38元。 |
公告日期:2002-04-30 | 交易金额:1018.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 若干中国石化的分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的子公司订立2,138项租赁协议。 各租赁协议的期限为一年。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租赁协议项下已发生的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0,180,000元。 |
公告日期:2002-04-0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协议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署了以下关联交易协议:(1)、产品、生产及建设服务互供配套服务协议(〔互供协议〕);(2)、中国石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免费使用服务;(3)、中国石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文教、卫生和社区服务;(4)、中国石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土地和部分租赁服务;(5)、中国石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综合保险;(6)、中国石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股东贷款;(7)、本公司向中国石化集团提供产品代销服务。(8)、本公司向中国石化集团提供的加油站特许经营许可。 |
公告日期:2001-10-24 | 交易金额:2662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对价人民币2.6626亿(约相等于港币2.512亿元)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出售其持有25%石家庄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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