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本行本次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本行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邮政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邮政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20201222:股东大会通过
20210109:本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17号),中国银保监会原则同意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20210208: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本行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本行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承诺函,现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及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函》。
20210302: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2103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号),核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05,405,40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0327: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