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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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30 | 增发A股 | 2016-04-05 | 1445.40万 | - | - | - |
| 2015-08-12 | 增发A股 | 2015-08-17 | 14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01-17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高新区光与空间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70.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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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彭林海 | ||
| 卖方:宁波爱珂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将持有的光空照明7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全部转让给光空照明另一股东彭林海,转让价格为1元,交易双方已于2016年11月3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光空照明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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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9-17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宁波爱珂照明股份有限公司4.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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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施杰军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施杰军减持其所持公司流通股合计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本次减持受让方为方正证券和长江证券。本次转让的目的系公司股票转让方式拟从协议转让变为做市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杰军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流通股500,000股给做市商。本次股票交易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转让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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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9-16 | 交易金额:505.3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宁波爱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宁波爱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季度采购框架合同。宁波爱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采购其商城出售商品合计人民币为2890万,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出售给宁波爱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品金额合计5,053,132.99元。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909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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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8-19 |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施杰军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宁波爱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爱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杰军于2015年9月22日与自然人吴明远签订了借款金额为240万《借款合同》、于2016年4月13日签订借款金额为150万《借款合同》,两份《借款合同》截止2016年5月31日应付利息为98,400.00元,2016年6月1日施杰军再向吴明远借现金1,600.00元,以利息加现金1,600.00元合计10万元作为借款本金。前述借款人民币合计400万元。2016年6月1日施杰军与吴明远签订借款金额为400万的《借款合同》,重新确认了借款金额,约定施杰军作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吴明远借款人民币400万元,施杰军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400万股作为质押。同时,双方通过相关承诺、申请等文件确认,前述400万元借款由ST爱珂承担担保责任。2016年6月1日,施杰军与吴明远订立《股票质押合同》。同日,施杰军将其持有的ST爱珂400万股股权质押给吴明远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2016年6月6日,施杰军对400万股质押股权的配送股280万股进行了质押登记。 20190819: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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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29 | 原始质押股数:1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27至 2019-06-23 |
| 出质人:施杰军 |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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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施杰军质押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1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质押权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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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13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1至 2017-05-31 |
| 出质人:施杰军 | ||
| 质权人:吴明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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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施杰军质押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1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吴明远,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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