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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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4 | 增发A股 | 2016-12-20 | 1344.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6-07-29 | 交易金额:1932.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官桥镇西庄村内都村和岭兜村编号为2015年(工业)G09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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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南安市国土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因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购买位于官桥镇西庄村内都村和岭兜村编号为2015年(工业)G09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使用面积为415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南安市国土资源局购买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9,320,000.0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46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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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25 | 交易金额:192.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泉州亿恒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建三星”)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承租厂房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泉州亿恒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亿恒”)租赁其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福泰路89号的部分厂房及相关配套项目,其中租赁价格定为一层每月16.00元/㎡,二层每月10.00元/㎡。2025年2月24日,公司与泉州亿恒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公司向泉州亿恒租赁其一车间二层厂房,约定的租金为每月15.00元/㎡,租赁面积为1,200.00㎡,租期为3年。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扩租部分厂房,月租金由18,000元调整为53,582.40元,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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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2 | 交易金额:526.9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等 | 交易方式:退回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自查,2020年至2025年6月期间,公司存在通过个人卡收付款和为关联自然人垫付车辆油费的情况,形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其中通过个人卡收取废料销售款等款项累计1936.66万元,支付公司日常经营费用累计1502.40万元,公司代垫相关关联方车辆油费累计51.10万元。2025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自然人已将上述相关应退回款项共526.92万元全额归还于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202509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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