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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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今天 发布公告: 《福建三星:股票停牌公告》
2026-06-12 发布公告: 《福建三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1 发布公告: 《福建三星: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1 股东人数变化:
2026-06-04 发布公告:
2026-05-23 发布公告: 《福建-辅导工作完成报告-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2026-05-1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主体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6-04-30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6-04-30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04-1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年报每股收益0.98元,净利润7204.3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0.19%
2026-04-10 股东人数变化:
2026-04-10 参控公司: 参控泉州市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福建省同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12-1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11-04 违规处罚:
2025-09-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确认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08-27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43元,净利润3129.8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07%
2025-08-2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07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10派4元(含税),方案进度:已取消
2025-07-0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3-27至2025-03-15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泉州市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02至2027-01-02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3-06至2028-03-06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泉州市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3-27至2025-03-15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泉州市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02至2027-01-02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3-06至2028-03-06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泉州市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7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02至2027-01-02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3-27至2025-03-15
担 保 方: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泉州市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11-0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星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声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王声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金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德春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福建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王星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星荣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王声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声谋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王声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声强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王金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金城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陈德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陈德春应当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