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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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3-16 | 增发A股 | 2017-03-21 | 6.00亿 | - | - | - |
| 2016-07-25 | 增发A股 | 2016-07-28 | 3.77亿 | - | - | - |
| 公告日期:2020-07-22 | 交易金额:304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 交易方: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硕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服务,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硕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服务,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04600.0000万元。 202007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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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6-30 | 交易金额:1817.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硕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姚燕娟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与浙江硕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仓储物流服务合同》,为其提供分拣、包装、装卸等仓储服务以及非危险类化工货物运输、配送服务等。合同有效期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则自然延续一年。截至审议日,该合同发生金额(含税)为16,632.88元,预计有效期内发生金额不超过3,000,000.00元。2、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向姚燕娟借入17,300,000.00元,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公司将于2020年12月6日前归还上述借款本金17,300,000.00元及全部利息。3、公司于2017年与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川山甲众创园外墙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由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川山甲众创园外墙装修工程,工程已于2017年6月30日竣工,合同金额为287,707.00元。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金额(含税)共计14,386元。4、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与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川山甲大厦配套工程施工合同》,由杭州九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川山甲大厦配套工程项目,工程已于2017年5月28日竣工。根据双方于2017年10月11日签订的《川山甲大厦配套工程补充协议》,合同金额为575,209.00元。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结算,金额(含税)共计28,7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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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27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25至 -- |
| 出质人: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杭州润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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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质押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25日起至质押股东与质押权人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股东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增信,质押权人为杭州润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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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9-06-13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1至 -- |
| 出质人: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浙江长兴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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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1日起至质押股东与质押权人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股东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增信,质押权人为浙江长兴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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