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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3-20 交易金额:100.00万美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Rondatel S.A.100%股权,Lirtix S.A.100%股权

买方: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卖方: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Rondatel S.A.(以下简称“22厂”)、Lirtix S.A.(以下简称“177厂”)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牛肉食品业务核心资产。本公司原购买上述公司的目的为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进行产业联动,打造牛肉食品产业链。之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业务停顿。作为牛肉屠宰、加工企业,公司在国内没有加工体系,主要通过大宗贸易方式销售产品,相关业务利润空间较小、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上述公司自收购以来持续数年经营亏损,近期受资金困难及与当地牛户发生多起诉讼纠纷导致停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出售22厂、177厂全部股权,逐步退出牛肉食品业务。本次交易是公司剥离亏损业务资产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公司专注主业及重新规划企业未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方案为: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间股权转让,将22厂和177厂股权转为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持有;由恒阳香港将持有的22厂100%股权、177厂100%股权转让给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嘉恒泰”),转让股权对价分别为20万美元、80万美元。

公告日期:2024-02-27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9.75%股权

买方: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
卖方: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因上述三宗案件通过内外部人士串通,虚构交易,通过循环走账将恒阳牛业债务转移至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导致形成本公司对外负债,以及形成本公司对恒阳牛业的债权。本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债权打包出售给桃源荣盛,置换了桃源商城股权。经公司与桃源荣盛协商,决定调减桃源商城股权,退还给桃源荣盛。具体方案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两个林锦佳案计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06,403,327.32元,其中,借款本金48,500,000.00元,公司拟按比例调减占桃源商城40%股权的份额4.60%。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恒旺公司案计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4,300,000.00元,其中,借款本金54,300,000.00元,公司拟按比例调减占桃源商城40%股权的份额5.15%。本次向桃源荣盛退还股权依据为:根据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涉案资金均涉及虚构交易,本公司转让给桃源荣盛的债权中上述债权不成立。 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与桃源荣盛协商,按照桃源商城40%股权对应的债权金额计算得出退还股权比例。双方在股权变更完成后由桃源商城通知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恒旺案件为二审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恒旺公司并未在二审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已根据会计准则及法律条款做了相关财务处理。上述林锦佳案件为再审裁定。恒旺公司案件当时未办理股权退还手续,本次合并一并办理。上述向桃源荣盛退还桃源商城部分股权事项完成后,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间接持有桃源商城的比例将从40%降至30.25%。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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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74.17万(估) 0.00(估) -74.17万(估)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其他 2 14.80万 14.80万 0.00 --
合计 3 88.98万 14.80万 -74.17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ST轻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8.87万(估) 0.04% -74.17万
振东制药 其他 1500.00 0.00(估)% 0.00
其他 海胶申购 其他 1.50万 --% 0.00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12-02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8.00 %
出让方: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公司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及股权结构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本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公告日期:2022-08-20 交易金额:10584.64 万元 转让比例:5.50 %
出让方: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博芮东方价值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柏霖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1-04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大洲”)是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持股45%的参股公司。中航新大洲的另两方股东分别为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发”)持股45%、上海荣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荣淳”)持股10%。中航新大洲拟向中国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由股东中航发、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荣淳按照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及担保期限三年。 20250104: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5-01-02 交易金额:4561.13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考虑到22厂、177厂仍处于停产状况,复工复产存在不确定性,为消除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支持本公司发展。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的支持下,提出本计划。由大连和升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商贸”,往来款形成的主体)签署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1、大连和升同意将涉及前述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中的金额634.45万美元,按合同签订日银行汇率7.1889折算人民币45,611,254.60元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新大洲商贸指定账户。2、上述款项将用于22厂以及177厂对新大洲商贸的债务可收回性提供担保。若之后22厂及177厂向新大洲商贸支付欠款,则新大洲商贸在收到相关款项后应及时返还大连和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10-15 原始质押股数:17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10-11至 9999-01-01
出质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1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行。

质押公告日期:2024-01-13 原始质押股数:642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1-11至 9999-01-01
出质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11日将其持有的64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