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518.32万元(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2,249,793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拟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5,078万元,并全部采取现金方式认购。
20230215: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462.71万元人民币。
20230225: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0309:2023年3月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矿业”)作出的《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中色资运〔2023〕4号)、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作出的《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中色东方发〔2023〕18号),中国有色矿业及中色东方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30314: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15:鉴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
2023040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97号),深交所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419: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20230711: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0907: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号)(以下简称“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