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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资本

i问董秘
企业号

000987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6-04-25 交易金额:10.0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为满足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越秀产业投资增资6亿元,越秀产业投资另一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按等比例增资4亿元。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告日期:2026-04-09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
卖方: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与中信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完成剥离相关资产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交割,并于2020年3月11日收到中信证券发行的交易对价8.10亿股A股(600030.SH,下同)股份,占中信证券彼时总股本的6.26%。2021年以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参与中信证券A股配股及H股(06030.HK,下同)供股认购等方式,持续增持中信证券股份。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中信证券13.25亿股股份,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8.94%。其中持有中信证券A股9.31亿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6.28%;持有中信证券H股3.94亿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2.66%。上述股票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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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2 11.15亿 317.43亿 306.28亿 无影响
合计 2 11.15亿 317.43亿 306.28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新天绿能 长期股权投资 2.09亿(估) 4.63% 30.66万
中信证券 长期股权投资 12.66亿(估) 8.54% 306.28亿

参股IPO

所持IPO对象 持股占比(%) 初始投资成本(万) 审核进度 所持对象所属行业 所持对象最新每股收益(元)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 50.00 已反馈 专用设备制造业 0.84

注:所持IPO对象为本公司或子公司持有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7-08-19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41.68 %
出让方: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标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无偿划转前,广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本公司926,966,292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683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越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279,399,16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39%。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越秀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1,206,365,452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2472%。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划转事项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日期:2016-06-29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2.56 %
出让方: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交易标的: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4-25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为满足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越秀产业投资增资6亿元,越秀产业投资另一股东暨公司关联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按等比例增资4亿元。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告日期:2026-03-27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开展委托理财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6年3月25日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下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向关联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