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1]1008号文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1]673号文批准,由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01年11月30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44000000000457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536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3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公司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于2004年8月17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查看全部▼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1]1008号文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1]673号文批准,由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01年11月30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44000000000457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536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3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公司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于2004年8月17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00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上述股本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4)第10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方案规定:以公司2004年度末总股本78,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1,460,000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股份转增4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78,650,000股增加为110,110,000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5)第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为11,011万元。
200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2005年10月12日公司总股本11,011万股为基数,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1,155万股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3.3股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8%;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3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2%。
2006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规定:以公司2005年度末总股本110,1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022,000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股份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110,110,000股增加为132,132,000股,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6)第YA1-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5月17日,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32,13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股份送红股1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股份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771,600.00元,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7)第YA1-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5月13日,公司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9年度末总股本171,77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303,080.00元,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1)第YA1-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4月7日,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1年度末总股本223,303,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633,388元,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年12月13日,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24号)《关于核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山奋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中山奋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2,000,000.00股,购买其持有的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633,388.00元,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国际验字【2012】第010202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9月12日,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24号)《关于核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山奋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11,417,697.00股募集配套资金,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051,085.00元,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国际验字【2013】第01020008号验字报告验证。
2014年4月29日,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3年度末总股本299,051,0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861,302.00元。
2016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5万股;确定首次授予对象潘恒枝、吴刚、付韶春、何伟坚等18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440万股,预留45万股,授予价格为9.02元/股;2016年5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在分配2015年权益分派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9.02元/股调整为8.62元/股,由于原激励对象朱霆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8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440.00万股调整为432.0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18人调整为17人。本次增资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1日出具了《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CHW证验字[2016]0085号)审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3,181,302.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363,181,302.00元;2016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权日为2016年10月28日,其中授予3名激励对象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0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于2016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2016年12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彭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8.62元/股,该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2月24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注销事宜。上述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450,000.00元以及由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30000.00元,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0日出具CAC证验字【2016】0140号《验字报告》对进行审验,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3,181,302.00元变更为363,601,302.00元,实收资本363,601,302.00元。
2017年5月18日,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6年度末总股本363,601,3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581,762,083.00元。2019年1月18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324,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锁,因此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24,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324,000股。
2019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8,9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980,000股,股份总数减少8,980,000股。
根据相关规定高管锁定股减少1,710,287股,因此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710,28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1,710,287股。
综上所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减少11,014,28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增加2,034,287股,股份总数减少8,980,000股。
2020年1月17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412,800股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872,643,124股减少至869,230,324股。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共计324,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2、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80,000股。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10月2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此次回购注销事项。
4、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所涉及的19名激励对象合计所持的3,412,800股限制性股票。
1、2019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8,980,0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32名。
2、2020年1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3,412,8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9名。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
截至2019年1月25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576,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最高成交价为1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39,27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变动后,按872,643,124股股本摊薄计算,20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7757元/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97元/股,2019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5924元/股,截止2019年9月30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18元/股。
按869,230,324股股本摊薄计算,20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7788元/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98元/股,2019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5947元/股,截止2019年9月30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19元/股。
2021年9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21,576,706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9,230,324股减少至847,653,618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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