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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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 增发A股 | 2014-10-16 | 12.77亿 | - | - | - |
2008-04-30 | 首发A股 | 2008-05-12 | 4.45亿 | 2012-12-31 | 1.15亿 | 56.99% |
公告日期:2025-03-29 | 交易金额:8428.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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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8,428.00万元收购深圳广电集团所持有的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擎数字”或“标的公司”、“天擎公司”)70%股权。深圳广电集团对天擎数字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的业绩作出承诺:天擎数字2025年、2026年及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之和不低于3,301.00万元,如果天擎数字三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公司有权要求深圳广电集团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公式为: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限内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总和。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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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1085.00万 | -- | |
合计 | 1 | 0.00 | 1085.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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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异瀚数码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1-07-0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04 % |
出让方: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9-12-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11 % |
出让方: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交易标的: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广电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变。 |
公告日期:2025-03-29 | 交易金额:10836.7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市广视后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广视后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后勤”)、深圳市广视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餐饮”)、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深圳广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传媒”)、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城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交所”)、深圳市环球财经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球财经”)、深圳市设计之都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之都”)、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擎数字”)、深圳花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朵文化”)、深视娱乐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视娱乐”)、深圳市深视体育健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视体育”)、深圳广电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数科”)和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融媒集团”)等,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394.88万元(含税),其中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5,242.98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场地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2万元,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3,591.30万元,合作经营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44.50万元,预计承租关联人房屋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874.10万元,2024年度以上全部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0,836.71万元(税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