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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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 增发A股 | 2023-08-09 | 10.69亿 | - | - | - |
| 2017-12-08 | 增发A股 | 2017-11-30 | 1740.83万 | 2018-12-31 | 0.00 | 100% |
| 2009-12-01 | 首发A股 | 2009-12-09 | 7.33亿 | 2013-12-31 | 26.94万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2-05 | 交易金额:1.2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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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兴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白云新势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引入战略投资者扬州兴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建基金”)以及广州白云新势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势能基金”)。海四达钠星的原股东除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研壹号”)外,将放弃本次海四达钠星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基于整体业务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效率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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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7-19 |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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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引入战略投资者广州国研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研壹号”),国研壹号将以现金方式新增海四达钠星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对应本次交易后海四达钠星的10%股权。海四达钠星的原股东将放弃本次海四达钠星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四达钠星的注册资本将由1,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电源”)持有海四达钠星的股权比例将由66.67%变更为60%,海四达钠星仍然为海四达电源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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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4-22 | 交易金额:67308.39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周文 | 交易标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平潭华业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推动上市公司抓住ICT(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相关材料应用方面的时代性机遇,公司计划引入恒信华业作为上市公司的长期战略股东。恒信华业作为ICT(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的投资者,高度认同上市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持续聚焦、在高端客户及产品开发上的不断坚持,在经营管理上的不断提升改善。双方将依托恒信华业在ICT领域的丰富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和上市公司在新材料产业的长期积累,将在5G通信设备、新型消费终端、智能汽车、半导体等相关的上游材料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积极调动各方资源,推动上市公司在电子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升级和业务拓展,实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有效提升。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周文先生持有公司44.08%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5-07-18 |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在新能源业务板块钠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新能源事业部管理层和公司主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与企业共享、共担的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电源”)拟与公司新能源事业部管理层和公司主要骨干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钠离子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共同快速推进公司钠离子电池业务的蓬勃发展。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其中海四达电源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南通聚钠壹号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钠壹号”)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2%;南通普利超钠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利超钠”)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1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与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构成的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共同投资”)。其中,董事长周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其中监事邵祥胜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07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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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1368.6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与最优秀的技术团队共同发展应用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和通讯电子等产品的高端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并在公司与苏州骥聚千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骥聚”)共同设立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利特”)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科技”)向锐腾制造(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腾制造”)转让其持有的与导热、电磁屏蔽、吸波、绝缘材料业务相关的所有设备和原材料。本次出售资产定价原则为材料科技相关资产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账面原值,人民币13,686,564.36元。2022年4月25日,公司与材料科技、锐腾制造共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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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06-14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6-11至 2026-06-11 |
| 出质人:周文 |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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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周文于2025年06月11日将其持有的1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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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12-31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8-23至 2025-12-26 |
| 出质人:周文 |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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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周文于2024年08月23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2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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