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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10-31 交易金额:71.67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电集团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告日期:2023-12-01 交易金额:5560.17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位于拱墅区康桥街道一、二号灰库及拱康路西侧绿化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

买方: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杭州运河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需要,拟征收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山公司”)位于拱墅区康桥街道一、二号灰库及拱康路西侧绿化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征收”)。涉及土地面积39,281平方米,房屋面积235.58平方米。其中,一、二号灰库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等共补偿人民币5,445.02万元,拱康路西侧绿化带涉及的半山公司围墙等地上附属物共补偿人民币115.15万元,本次征收合计补偿人民币5,560.17万元。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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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2.94亿 2.94亿(估) 无影响
合计 1 0.00 2.94亿 2.94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西部创业 长期股权投资 0.00 未公布% 2.94亿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8-08-31 交易金额:0.00 万元 转让比例:8.12 %
出让方: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易标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10-05-21 交易金额:90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海粤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乐昌市进达电力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广东地区机组的上网电价及机组利用小时数相对高于中国其他地区,盈利能力亦较强.由于坪石发电毗邻湖南省郴州的产煤地区,将可确保煤炭供应稳定.收购的完成标志着本公司成功进入发展及运营前景较好的广东省电力市场,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公司未来在广东地区进一步发展电源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收购如能顺利完成,预期将提高本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及改善本公司于广东地区的经营业绩,从而为本公司股东带来更佳回报.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坪石发电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10-31 交易金额:75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签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2021年1月8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所属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保理”)签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据此,华电保理将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理业务服务,期限自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董事建议将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于自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限内的上限设定为人民币75亿元。 20210429: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27: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所属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保理”)签署了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原保理框架协议”)。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后,本公司拟再次与华电保理续订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期3年的《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建议保理框架协议”)。 20211215:股东大会通过 20240823:2024年8月22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华电保理续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建议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现有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 20241031: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4-10-31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2024年8月22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华电财务续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建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现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1031: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