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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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 增发A股 | 2023-08-18 | 87.43亿 | - | - | - |
2016-12-09 | 增发A股 | 2016-12-08 | 16.13亿 | 2022-06-30 | 0.00 | 100% |
2016-11-10 | 增发A股 | 2016-11-07 | 16.42亿 | - | - | - |
1999-06-18 | 配股 | 1999-07-02 | 3.25亿 | - | - | - |
1997-05-12 | 首发A股 | 1997-05-16 | 3.14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2-20 | 交易金额:989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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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江南原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江南船舶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管业”)45%股权。 |
公告日期:2024-12-1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船润泽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巴州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哈密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吉木乃县海为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若羌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若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尉犁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乌鲁木齐市海为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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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意向受让方,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新疆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公司”)和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为”)拟在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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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72.91万 | 1410.93万 | -- | |
合计 | 1 | 72.91万 | 1410.93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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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上海银行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1-10-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中船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
公告日期:2013-05-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4.00 % |
出让方: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11-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增资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公司”)子公司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瑞叶片”)研发能力,加强产业协同,持续提升双瑞叶片产品竞争力,公司同意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即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二五研究所”)全资子公司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瑞科技”,为七二五研究所科技产业投资平台)通过协议增资的方式,以现金出资50,000万元对双瑞叶片进行增资。 |
公告日期:2024-10-26 | 交易金额:23176.7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7年,公司根据上海世界博览会(以下简称“世博会”)规划建设的需要,将原所属在世博会规划建设区域内的压力容器车间和机械制造车间整体搬迁至上海市长兴岛(以下简称“世博搬迁”),并在长兴岛投资新建生产基地。 由于世博搬迁补偿款未及时解决,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发展,中船工业集团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无息垫付搬迁补偿款23,176.78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08年1月3日、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垫搬迁补偿费的公告》《关于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代垫搬迁补偿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01、临2015-010)。公司因搬迁实际累计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等费用合计为20,363.82万元,扣除中船工业集团垫付款23,176.78万元,差额2,812.96暂计入其他应付款。 按照世博搬迁计划的统一部署,中船工业集团下属各子公司的世博搬迁补偿事宜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船工业集团统一协商确定。2018年12月,中船工业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关于解决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世博搬迁等问题及支持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沪企业调整发展的协议》,明确了对中船工业集团所属企业世博搬迁范围内的搬迁补偿原则和标准。 公司现结合中船工业集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偿原则和标准,与中船工业集团签订《关于世博搬迁补偿事宜的确认协议》,对世博搬迁补偿款23,176.78万元予以确认,并结合2008年、2015年中船工业集团实际无息全额垫付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