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0-09-11 | 可转债 | 2020-09-09 | 14.84亿 | 2020-12-31 | 0.00 | 98.99% |
| 2020-05-16 | 增发A股 | 2020-05-13 | 94.21亿 | - | - | - |
| 2020-05-16 | 可转债 | 2020-05-13 | 6.42亿 | - | - | - |
| 2016-07-07 | 增发A股 | 2016-07-06 | 133.81亿 | 2022-06-30 | 4.51亿 | 98.73% |
| 2016-05-19 | 增发A股 | 2016-05-17 | 134.82亿 | - | - | - |
| 2013-10-18 | 增发A股 | 2013-10-15 | 5.95亿 | 2021-12-31 | 1.46亿 | 76.14% |
| 2007-10-19 | 增发A股 | 2007-10-17 | 4.38亿 | 2013-06-30 | 5491.76万 | 87.46% |
| 2004-06-24 | 首发A股 | 2004-06-29 | 4.31亿 | 2011-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9-13 | 交易金额:38.14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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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柴油机业务的深度整合,促进柴油机业务高效决策,尽快补足产业链在研发和营销售后等方面短板,促进柴油机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中国动力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动力持有中船柴油机68.3662%股权,中船工业集团不再持有中船柴油机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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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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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船动力镇江有限公司,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优化配置相关资源,压减法人户数和管理层级,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和外部影响力,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船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动力集团”)“建立简洁、高效、扁平化的管控机制,压缩管理层级、扁平化管理”的发展战略,中船动力集团拟对其持有的5家下属子公司的股权进行内部划转(以下简称“本次划转”)。第二步:将动力研究院、中船镇柴和中船安柴持有的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服务”)合计95%股权划转至中船动力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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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其他 | 1 | 0.00 | 6239.04万 | -- | |
| 合计 | 1 | 0.00 | 6239.04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中船科技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5-01-2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0.19 % |
| 出让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1-10-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中国动力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 ||
| 公告日期:2025-10-3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提高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充分利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所属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专业服务优势,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外汇等金融服务。 20241231:股东大会通过 20251031:由于2025年度柴油机销售增长,销售回款及预收货款增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充分考虑后续生产经营需要和合同结算收款计划,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相关金融业务额度,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人民币36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50亿元,调增90亿元,有效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鉴于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签订的《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履行完毕,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与中船财务签署《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规管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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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13 | 交易金额:381428.4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资产 |
| 交易方: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柴油机业务的深度整合,促进柴油机业务高效决策,尽快补足产业链在研发和营销售后等方面短板,促进柴油机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中国动力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船工业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16.513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动力持有中船柴油机68.3662%股权,中船工业集团不再持有中船柴油机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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