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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安徽省
英文名称:Anhui Anfu Battery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电池
曾 用 名:安德利 公司网址: www.anfucorp.com
主营业务: 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碱性电池 、碳性电池 、其他电池 、其他产品
控股股东: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9.88%)
实际控制人: 袁永刚、王文娟 (持有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7、1.11%)
最终控制人: 袁永刚、王文娟 (持有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7、1.11%)
董事长: 夏柱兵 董  秘: 任顺英 法人代表: 夏柱兵
总 经 理: 林隆华 注册资金: 2.11亿元 员工人数: 2335
电  话: 86-0551-62631389 传  真: 86-0551-62631389 邮 编: 230071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1801
公司简介: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南孚电池等。公司是专注从事多化学系统的小电池和消费品的投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控股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系中国电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公司在做好南孚电池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储能行业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和资源,积极探索并拓展新能源业务,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参股投资储能项目。长园集团“CYG长园”通过“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入选“2023中国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上市公司百强榜”,长园深瑞荣获“中国电气工业100强”,长园能源凭借在能源产业深耕的...查看全部▼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南孚电池等。公司是专注从事多化学系统的小电池和消费品的投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控股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系中国电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公司在做好南孚电池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储能行业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和资源,积极探索并拓展新能源业务,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参股投资储能项目。长园集团“CYG长园”通过“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入选“2023中国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上市公司百强榜”,长园深瑞荣获“中国电气工业100强”,长园能源凭借在能源产业深耕的实践经验荣膺“综合能源服务创新先锋企业”和“双碳实践影响力企业”;长园能源荣获“2023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优秀综合能源平台服务商”“2023‘北极星杯’储能影响力系统集成商”等奖项,长园共创入选“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长园高能入选“东莞市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收起▲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夏柱兵 董事长,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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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余斌 副董事长,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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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隆华 副董事长,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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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任顺英 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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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荣海 董事
10.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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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康金伟 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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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珩 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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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方福前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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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左晓慧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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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陈国欣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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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张晓亚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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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9-05-07 发行数量:2000.00万股 发行价格:11.71元
上市日期:2016-08-22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2.04亿元
首日开盘价:16.86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2.34亿元
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安德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安德利有限成立于1999年5月7日,其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如下:
  1、原国有企业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的设立情况:
  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系根据1984年11月1日庐江县编制委员会庐编(84)36号《关于成立县工业品贸易中心的批复》批准成立,成立时名称为安徽省庐江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6年12月20日,庐江县商务局出具了庐商字(96)109号《关于同意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更名的批复》,同意安徽省庐江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更名为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查看全部▼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安德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安德利有限成立于1999年5月7日,其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如下:
  1、原国有企业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的设立情况:
  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以下简称“贸易中心”)系根据1984年11月1日庐江县编制委员会庐编(84)36号《关于成立县工业品贸易中心的批复》批准成立,成立时名称为安徽省庐江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6年12月20日,庐江县商务局出具了庐商字(96)109号《关于同意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更名的批复》,同意安徽省庐江县工业品贸易中心更名为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
  2、1997年贸易中心第一次改制及1999年安德利有限成立:
  (1)1997年7月21日,庐江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庐体改字[1997]25号《关于同意组建安徽省庐江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贸易中心按“先出售后改制”方式改制,债权债务由改制后新企业承担,全部股份由企业内部职工认购持有,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人员费用扣留、土地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和处理,另行发文。
  (2)1997年7月25日,安徽省庐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庐会师评字[1997]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1997年4月30日贸易中心的总资产为3,504.95万元,总负债为3,484.22万元,净资产为20.73万元。
  1997年11月6日,庐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庐国资字[1997]110号《关于对县安德利贸易中心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确认上述评估结果。
  (3)根据庐体改字[1997]25号文精神,贸易中心405名职工出资设立安德利有限,安德利有限于1997年7月22日召开创立大会并通过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拟定为252.3万元,共计2,523股,每股面值1,000元。由于出资人数众多,为了符合当时公司法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规定,安德利有限采取了委托持股的方式,由部分股东作为名义出资人进行出资。根据相关股东签署的17份《委托书》及安德利有限《章程》所附股东名册。
  (4)鉴于庐江县人民政府就庐体改字[1997]25号文所述评估后的净资产、人员费用扣留、土地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和处理等事宜并未另行发文予以明确,贸易中心此次未能按“先出售后改制”方式进行改制,所涉国有资产整体出售及其人员安置手续均未办理,产权关系未能明晰。因此,安德利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后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1999年4月8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继续按照庐体改字[1997]25号文精神尽快办理完毕新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5)安德利有限于1999年4月补办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公司股权设置及比例、委托持股情况仍依据相关股东签署的17份《委托书》及安德利有限《章程》所附股东名册确定,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6)安徽省庐江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4月15日出具庐会师字(99)6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9年3月30日,安德利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投入的注册资本252.3万元。
  (7)安德利有限于1999年5月7日取得庐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1536850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陈学高,经营范围为家电、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糖、酒、副食、土特产、家具、五金交电、黄金、珠宝、图书、摩托车、自行车、机电产品销售,餐饮,家电维修,为本企业运输。
  3、2002年贸易中心完成改制及安德利有限股权转让:
  (1)中共庐江县委于2000年10月27日下发的庐发[2000]16号《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巢湖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6月30日下发的巢政[2001]26号《关于印发巢湖市推进国合流通企业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一致明确了巢湖市及庐江县相关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就公司改制方式、企业资产的出售和转让及股份合作制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允许“零资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职工并吸纳职工入股,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管理层控股,职工自愿入股,同时对职工人员安置等事宜作出相应安排。
  (2)为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置换企业产权,彻底退出国有序列,建立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贸易中心决定根据前述的政府相关文件重新实施改制。根据前述文件精神,贸易中心制订了《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经由2002年7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贸易中心决定作为负资产企业按照“零资产”改制,同时就股本设置事宜规定由贸易中心经营管理层成员自愿入股,法定代表人控股。《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①改革目标:
  根据相关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总体部署,旨在退足退够退好;理顺劳动关系,置换企业产权,彻底退出国有序列。
  ②改革形式:由企业经营管理层持股,法定代表人控股,成建制地改为规范的股份制企业。
  ③明晰企业产权:
  A、贸易中心作为负资产企业按照“零资产”改制;B、注册资本为252.3万元,每股面值1,000元,由原企业经营管理层成员自愿入股,法定代表人控股;持股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C、新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不低于总股本51%,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主任每人持股不少于50股,经营管理层每人持股不少于15股;其他人员原则上可不入股。
  ④理顺劳动关系、实施步骤等其他内容。
  (3)根据《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贸易中心重新确定了自愿入股的经营管理层人员共计48人作为安德利有限股东,注册资本仍为252.3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持股不低于51%,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主任每人持股总数不少于50股(每股面值1,000元),其他经营管理层人员每人持股总数不少于15股(每股面值1,000元)。
  (4)根据前述《改革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和方式,2002年7月22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原股东在自愿互利、平等协商的前提下,自由转让股份,公司原股东405人,出让股份的股东380名,共转让股份2,004股,每股面值1,000元,其中362人将持有股份全部转让,共转让股份1824股,另18人转让部分股份,共转让180股。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股东人数48人,其中43名为老股东,5名为新股东,本次受让股份的股东共30人,受让股份计2,004股,每股1,000元。
  (5)2002年7月30日,贸易中心向庐江县财政局上报庐贸中字第[2002]28号《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的报告》,申请立项对其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6)2002年9月20日,庐江县人民政府下发庐政秘[2002]80号《关于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改革方案的批复》,同意贸易中心根据上述改革方案按“零资产”改制,退出国有序列,其全部资产及负债由安德利有限接受。
  (7)2002年9月20日,相关人员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德利有限注册资本仍为252.3万元。
  (8)2002年11月6日,庐江县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庐潜会评字[2002]49号《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截至2002年8月20日总资产为34,783,724.28元,总负债为42,802,421.79元,净资产-8,018,697.51元。
  2002年11月10日,庐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庐经信字[2002]98号《关于对县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确认上述评估结果。安德利有限已根据该评估确认值,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调整处理有关账务,承继贸易中心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2003年1月8日,庐江县工商局出具了(庐)登记企销字[2003]第3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同意安徽省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予以注销登记。至此,贸易中心改制完成,彻底退出国有序列。
  (9)由于本次改制涉及新老股东人数众多,资金交割手续繁琐,为简化程序,贸易中心决定先将1997年职工参股安德利有限的股金全部退还给该职工本人,再由本次改制确定的新股东重新以现金投入安德利有限。根据安德利有限出具的53份《收据》,安德利有限2002年确定的全体48名股东已将注册资本252.3万元于2002年9月5日-27日以现金方式缴存至安德利有限。安德利有限设立时股东出资缴存账户存在的法律瑕疵于本次改制得以规范。
  (10)根据贸易中心出具的101份《工资表》、安德利有限出具的270份《工资表》,自1998年2月至2002年7月贸易中心重新确定安德利有限48人股东名单,安德利有限原405名股东中的100名股东向贸易中心累计借款85.75万元,贸易中心已将该等借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安德利有限承继贸易中心全部资产与负债后,对于该等股东借款已从其相应出资中全部予以冲减,抵偿其本次股权转让应收股价款,同时安德利有限已将剩余全部出资退还其余318名股东,至此,安德利有限不存在委托持股行为。针对安德利有限原股东是否存在股权争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共同对相关股东进行了访谈,并制作了《调查访谈笔录》。
  发行人亦于2012年6月9日、6月16日于《合肥日报》刊登了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无相关主体就股权事宜提出异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此次股权变化在形式上体现为股权转让行为,该等股权的对价支付方式体现为1997年职工参股股金退还及2002年48名股东重新缴款行为,相关股权对价支付已履行完毕,真实,有效。
  (1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学高已出具《承诺》,承诺发行人股权清晰,历次股权变更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来任何相关方就发行人股权提出任何异议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陈学高承担全部责任,保证该等纠纷不会对发行人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4、2005年4月安德利有限增资:
  2005年1月22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9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43.9万元全部由公司原股东以货币方式认购,其中陈学高认缴379.9万元;陈小玲、潘声荣、姚忠发、汪贤生、姚明分别认缴15万元,合计75万元;洪四喜等42名股东分别认缴4.5万元,合计189万元。
  2005年4月25日,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庐潜会验字[2005]3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予以审验。
  2005年4月30日,安德利有限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07年5月安德利有限增资及股权转让:
  2007年1月2日,经安德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安德利有限将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103.8万元全部由公司原股东以货币方式认购,其中陈学高认缴1,395.8万元;陈小玲、潘声荣、姚忠发、姚明分别认缴80万元,合计320万元;汪贤生认缴10万元;何昌德、殷建榕、朱玲华、许小玲、刘小龙、刘宝平、汪文礼分别认缴3万元,合计21万元;洪四喜等34人分别认缴10.5万元,合计357万元。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4月16日出具了庐潜会验字(2007)第162号《验资报告》。
  本次股东会还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刘小初将所持公司的0.67%的股权转让给陈学高的议案,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
  2007年2月12日,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5月8日,安德利有限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10年10月安德利有限股权转让:
  2009年9月16日,汪贤生等9人与陈学高等38人分别签订了《安徽省庐江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汪贤生、吴连红、朱玲华、何昌德、汪文礼、刘保平、殷建榕、刘小龙、许晓玲向陈学高等其余38名股东转让其所持安德利有限全部出资额。其中,汪贤生转让给陈学高14万元,转给姚忠发、潘声荣、陈小玲、姚明各4万元;许晓玲转让给刘章宏、袁先朝、陶传进、卢卫坤、洪四喜、金胜、陈伟、方大春、洪雪晴、滕树能、丁恒春、胡更生、李立东、戴光明、周元灿各0.6万元;何昌德转让给王成、赵启浒、孙爱萍、朱春花、袁玲、钱元报、叶贵芝、胡迎生、李柏森、王保新、朱锦华、孙玉琳、夏留文、金小龙、江水各0.6万元;汪文礼转让给陈学高7.2万元,周同江、孙晓俊、李正兵各0.6万元;吴连红、朱玲华、刘保平、殷建榕、刘小龙各自将其所持全部出资额转让给陈学高。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元/股。退出股东中许晓玲已于2007年死亡,故签约主体为其股权合法继承人赵良奇、赵俊,该2人之继承权已经安徽省庐江县公证处(2009)皖庐公证字第1286号《公证书》公证。
  2010年10月18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0年10月18日,安德利有限就上述股东变更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7、2011年安德利有限股权转让:
  2011年2月19日,潘声荣、陈小玲分别与陈学高签订《安徽省庐江安德利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潘声荣将其持有的104万元出资额、陈小玲将其持有的10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学高,转让价格均为1元/股,同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转让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8、2011年安德利有限增资:
  2011年8月24日,安德利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其中,新股东银瑞投资认缴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公司原股东陈学高等36人,按原持股比例认缴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中陈学高转增股本1,113.85万元;姚忠发、姚明分别转增股本52万元,合计104万元;钱元报等33名股东分别转增股本8.55万元,合计282.15万元。
  2011年8月25日,新股东银瑞投资与安德利有限、陈学高等原36名股东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安德利有限原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认缴1,500万股,按照每股1元认缴,认购总价格为1,500万元;银瑞投资以现金出资方式认缴500万股,认购价格为每股10元,认购总价格为5,000万元,溢价部分计入安德利有限的资本公积金。银瑞投资上述增资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且遵循了双方自愿的原则,最终确定的增资价格为10元/每1元出资额。该增资价格系在2011年度预计净利润基础上按照10-12倍参考市盈率由双方多次接洽协商讨论确定。
  2011年8月31日,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庐潜会验字[2011]27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予以审验。
  2011年9月15日,安德利有限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12年1月18日,经安德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安德利有限以2011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众华沪银出具的沪众会字(2012)第1321号《审计报告》,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12,620,501.24元为基数,按1:0.53276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6,000万股,每股1元,余额部分52,620,501.24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折合股本后的股份。
  众华沪银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于2012年2月8日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2)第1322号《验资报告》。
  2012年2月17日,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原股东赵启浒于2014年11月7日因病死亡,赵启浒持有的公司30.78万股股份由其子赵越继承,该继承事项已经安徽省庐江县公证处公正。本次股份继承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6,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公告(股票)〔2017〕218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安德利",股票代码"603031"。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为112,000,000股。
  总股本:145,600,000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3-12
参股或控股公司:15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3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合肥合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0.00% 819.04万 37.64万 未披露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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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FU TECHNOLOGY (SG) PTE. LTD.

子公司 100.00% 10.0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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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鲸孚实业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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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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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公司 51.00% 未披露 8.48亿 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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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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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62.25% 未披露 7.31亿 电池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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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孚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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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传应物联电池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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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51.00% 未披露 5540.40万 批发和零售业
-

福建南孚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福建南孚环宇电池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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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孙公司 48.00% 未披露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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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孙公司 82.18% 未披露 8.41亿 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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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瑞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