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2012年12月,金海通有限设立
2012年11月8日,华达微电子、自然人崔学峰、龙波、刘海龙、于雷共同签署了《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金海通有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华达微电子认缴4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占比40.00%;崔学峰认缴200.00万元,以非货币出资,占比20.00%;龙波认缴200.00万元,以非货币出资,占比20.00%;刘海龙认缴1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占比10.00%;于雷认缴1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占比10.00%。
其中,崔学峰的非货币出资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一种模块化...查看全部▼
1、2012年12月,金海通有限设立
2012年11月8日,华达微电子、自然人崔学峰、龙波、刘海龙、于雷共同签署了《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金海通有限,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华达微电子认缴4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占比40.00%;崔学峰认缴200.00万元,以非货币出资,占比20.00%;龙波认缴200.00万元,以非货币出资,占比20.00%;刘海龙认缴1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占比10.00%;于雷认缴1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占比10.00%。
其中,崔学峰的非货币出资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一种模块化自动上下料系统技术”;龙波的非货币出资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一种取放式测试分选机操作系统技术”。
2012年11月8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高新)登记内名预核字[2012]第528663号):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天津金海通自动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2012年12月18日,天津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津中鼎验字[2012]第15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2月17日止,金海通有限(筹)已收到股东华达微电子、于雷、刘海龙投资缴纳的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整,全部为货币出资。2021年4月30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专字[2021]361Z0095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验资复核。
2012年12月24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4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年9月10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于雷、刘海龙将其分别持有的金海通有限10.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0万元)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崔学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于雷、刘海龙和崔学峰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0月10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3、2014年12月,崔学峰、龙波实缴出资
2014年1月15日,崔学峰与金海通有限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同意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一种模块化自动上下料系统技术”的所有权移交给金海通有限。同日,龙波与金海通有限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同意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一种取放式测试分选机操作系统技术”的所有权移交给金海通有限。
2014年12月6日,北京大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大展评报字[2014]第345A号《评估报告书》和第346A号《评估报告书》,确认崔学峰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一种模块化自动上下料系统技术”的评估值为220.00万元,龙波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一种取放式测试分选机操作系统技术”的评估值为210.00万元。
2021年1月21日,北京恒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恒信诚验字[2021]第16957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12月10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崔学峰、龙波新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00.00万元。
4、2015年8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140.77万元)
2015年8月24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40.77万元,增资价格为13.99元/注册资本,旭诺投资以货币出资1,970.00万元,其中140.77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829.2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通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140.77万元。
2021年1月21日,北京恒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恒信诚验字[2021]第35702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8月14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旭诺投资缴纳的注册资本140.77万元。2021年4月30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专字[2021]361Z0095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验资复核。
2015年8月25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5、2016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年4月6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华达微电子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35.0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00.00万元)转让给馥海投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华达微电子与馥海投资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系华达微电子委托馥海投资代为持有金海通有限股权,馥海投资并未支付转让款。
2016年5月3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6、2016年6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140.77万元增加至1,176.43万元)
2016年5月6日,金海通有限与旭诺投资签订借款协议,金海通有限向旭诺投资借款500万元。2016年5月24日,经双方协议一致,将上述借款转为股权投资款并签订债转股协议。
2016年6月1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海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35.66万元,增资价格为14.02元/注册资本,旭诺投资将500.00万元向金海通的借款转为投资款,其中35.66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64.34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通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176.43万元。
2021年1月21日,北京恒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恒信诚验字[2021]第586740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审验,由债权人旭诺投资以其对金海通有限于2016年5月9日的500.00万元借款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5.66万元。2021年4月30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专字[2021]361Z0095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验资复核。
2016年6月16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7、2017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8月23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馥海投资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34.00%股权(对应出资额400.00万元)转让给华达微电子全资子公司南通华泓,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将华达微电子持有金海通有限的股份(对应出资额400.00万元)平价转让给华达微电子全资子公司南通华泓,解除馥海投资代持行为。2016年4月华达微电子将持有金海通有限的股权转让给馥海投资,并委托其代为持有时,馥海投资并未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本次股权代持的解除,南通华泓并未向馥海投资支付转让款,而是由南通华泓将400.00万元直接支付予华达微电子。
2017年8月23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8、2017年10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176.43万元增加至1,254.86万元)
2017年9月29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海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78.43万元,增资价格为32.90元/注册资本。旭诺投资以货币出资2,580.00万元,其中78.43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2,501.5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通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254.86万元。
2017年12月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350FB000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11月3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旭诺投资缴纳的增资款2,580.00万元。2021年4月30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专字[2021]361Z0095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验资复核。
2017年10月16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9、2017年11月,崔学峰、龙波以货币资金补足公司设立时的非专利技术出资
2017年11月20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崔学峰、龙波分别以220.00万元、210.00万元现金补足公司设立时的非专利技术出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就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出资问题要求股东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021年1月25日,北京恒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恒信诚审字[2021]第370281号《审核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2月25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崔学峰、龙波补充投入的资本金合计430.00万元,其中,股东崔学峰投入220.00万元,龙波投入210.00万元,均计入资本公积,补足出资事项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10、2018年1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254.86万元增加至1,333.29万元)
2017年12月15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海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78.43万元,增资价格为38.25元/注册资本。其中,聚源聚芯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其中52.29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1,947.71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陈佳宇以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其中26.14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973.8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通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333.29万元。
2018年1月1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350FB0008号《验资报告》,对陈佳宇出资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陈佳宇投资缴纳的增资款1,000.00万元。2018年1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350FB0014号《验资报告》,对聚源聚芯出资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12月28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聚源聚芯投资缴纳的增资款2,000.00万元。2021年4月30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专字[2021]361Z0095号《验资复核报告》,对上述事项进行验资复核。
2018年1月9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11、2019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8月29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10.00%股权(对应出资额133.33万元)以5,6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米糕投资、崔学峰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8.50%股权(对应出资额113.33万元)以4,80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米糕投资、龙波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1.50%股权(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以84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米糕投资、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6.00%股权(对应出资额80.00万元)以3,3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巧珍、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4.00%股权(对应出资额53.33万元)以2,2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佳宇;以上股权转让价格均为42.38元/注册资本,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上述主体分别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9年9月3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12、2019年12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333.29万元增加至1,345.39万元)
2019年12月20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海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2.11万元,增资价格为5.00元/注册资本,天津博芯以货币出资60.54万元,其中12.11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48.4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系金海通有限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入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通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345.39万元。
2021年2月7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验字[2021]361Z001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0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天津博芯投资缴纳的增资款60.54万元。
2019年12月26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13、2020年10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0年10月10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米糕投资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9.91%股权(对应出资额133.33万元)以5,6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金浦,转让价格为42.38元/注册资本;米糕投资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7.43%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0万元)以4,286.7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京金浦,转让价格为42.87元/注册资本;米糕投资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2.48%股权(对应出资额33.33万元)以1,428.9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汇付,转让价格为42.87元/注册资本;旭诺投资将其持有的金海通有限5.50%股权(对应出资额74.00万元)以3,3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永兴,转让价格为44.60元/注册资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日,上述主体分别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10月26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14、2020年10月,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345.39万元增加至1,515.68万元)
2020年10月27日,金海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金海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70.29万元,增资价格为52.03元/注册资本。其中,秦维辉以货币出资2,600.00万元,其中49.97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550.0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杜敏峰以货币出资2,300.00万元,其中44.21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255.79万元作为资本公积;余慧莉以货币出资2,000.00万元,其中38.44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961.5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张继跃以货币出资1,600.00万元,其中30.75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1,569.2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鲍贵军以货币出资360.00万元,其中6.92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53.08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海通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15.68万元。
2021年2月8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验字[2021]361Z001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审验,确认截至2020年10月30日止,金海通有限已收到股东秦维辉、杜敏峰、余慧莉、张继跃、鲍贵军投资缴纳的增资款8,860.00万元。
2020年10月28日,金海通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三)金海通的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金海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20年10月31日为整体变更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15日,金海通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金海通有限以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46,226,667.80元,按5.4717: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4,500.00万股,剩余净资产201,226,667.8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4,500.00万元,股份总数4,500.00万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设立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20年12月16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11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20年12月18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8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3061,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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