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在基金运作中,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每个封闭期初,本基金首先对回购利率与短债收益率、协议存款利率进行比较,并在对封闭期资金面进行判断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以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其次对各类金融工具在封闭期内的持有期收益进行比较,确定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并结合各类金融工具的市场容量,确定配置比例。
2、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封闭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几家银行进行协议存款投资,注重分散投资,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3、信用债投资策略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主要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并通过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4、杠杆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进行杠杆操作。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
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一旦建仓完毕,初始杠杆确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5、再投资策略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的部分投资品种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进行投资,并采用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
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