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其中,基本面因素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增加值、失业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发电量等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政策面因素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政府购买总量、转移支付水平以及税收政策等财政政策;市场面因素包括市场参与者情绪、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市场P/E与历史平均水平的偏离程度等),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主要按照股票市场的相对估值来判断:
1) 当中证800指数的整体估值水平处于过去十年的20%分位及以下,我们将提高股票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本阶段,市场大部分股票将处于未被充分定价的低估状态,我们将维持较高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力争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同时我们也将审慎判断后续市场环境变化,当市场情绪过于乐观、股票指数快速上涨时,我们将适度调低股票资产配置比例,保留部分估值处于合理水平、盈利能力稳定的优质个股。
2) 当中证800指数的整体估值水平处于过去十年的80%分位及以上,我们将降低股票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5%。
本阶段,我们需要维持较低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重点防范市场因估值水平过高、盈利能力下滑而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同时,我们将紧密跟踪宏观环境的变化,若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环境发生重大调整,我们将及时调提升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3) 当中证800指数的整体估值水平处于过去十年的20%分位至80%分位区间时,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5%-90%,本阶段本基金股票资产配置的重点是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我们将遵循本基金的选择标准,寻找估值合理、盈利趋势向好的公司。
如果由于申购赎回、市场波动等原因致使股票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符合目标配置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使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达到上述约定比例。
本基金将科学把握建仓节奏,遵守投资策略,适时控制仓位,力求通过仓位控制进一步降低基金资产收益的波动性。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股票的流动性受限等原因导致基金在封闭期内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股票精选策略
本基金在深入的企业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成长策略、价值策略、主题策略以及事件驱动策略等多策略体系,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灵活运用。具体投资过程中,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基于对企业生命周期的判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经典成长股和周期成长股两类成长股;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估值分析,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优质公司;通过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趋势变化的研究把握不同主题的投资机会;通过事件驱动策略寻找股票价值未被市场充分认识带来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基于以上多种策略的综合应用,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市场运行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发展状况,对上市公司进行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三个维度评估,并将ESG评价情况纳入投资参考。本基金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同时剔除有ESG重大瑕疵的股票。
(1)成长策略
基于对企业生命周期的判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经典成长股和周期成长股两类成长股。
经典成长股指的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股票:1)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吻合时代发展的方向,有着中长期增长的特性;2)行业盈利模式清晰,竞争优势简单明了;3)因为企业管理、行业特性等各种因素,使得公司竞争优势随着时间延长愈加强烈。本基金将跟踪和预判企业的成长轨迹,在成长超预期且估值较低时考虑买入经典成长股。
周期成长股指的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股票:1)企业所生产产品有着较强的周期特征,但周期处在向上的过程初期;2)企业生产能力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有着清晰的增长速度;3)公司预期估值水平将迅速下降。本基金将把握企业成长速度的周期性变化,在盈利速度提速的时候推荐买入,在盈利增速下降的时候卖出。
(2)价值策略
本基金对企业价值分析将包括定量及定性两方面。定性的公司基本面分析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状况进行预测,综合考虑行业前景、下游需求、市场地位和财务结构等方面进行判断;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本基金主要参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等财务指标。此外本基金基于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如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 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对价值股票库中的优质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核心价值股票库。
(3)主题投资策略
在我国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由于社会、文化、科技、国内外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本市场发展情况不同,具有不同的投资主题。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趋势变化,对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的关键性驱动因素及成长动因进行前瞻性的分析,挖掘中长期主题投资机会,并精选出符合投资主题的行业以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4)事件驱动策略
本基金还将运用事件驱动策略进行投资,通过对影响上市公司当前或未来价值的重大事件性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寻找价值未被市场充分认识的股票作为备选投资对象,在事件被市场充分消化之前选择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布局。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
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利率免疫策略就是构造一个恰当的债券组合,使得利率变动导致的价格波动风险与再投资风险相互抵消。这样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化,债券组合都能获得一个比较确定的收益率。
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利率期限结构描述了债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以及不同期限债券之间的收益率差别,它决定于三个要素:货币市场利率、均衡真实利率和预期通货膨胀率。在深入分析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进行积极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指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票期权投资前将建立股票期权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票期权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7、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融资策略。
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国内关于基金参与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进展,待允许本基金参与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研究,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并在对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谨慎进行投资。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前将建立国债期货投资决策小组,负责国债期货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