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住宅经纪、新房销售、房屋资产管理。
经纪业务、新房业务、资产管理、商业租赁及服务、其他
经纪业务 、 新房业务 、 资产管理 、 商业租赁及服务 、 其他
互联网技术研发和维护;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营运开发建设管理;数据处理;物流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业务;住房租赁经营;物业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酒店管理;商场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A公司 |
4862.93万 | 0.40% |
B公司 |
2416.23万 | 0.20% |
C公司 |
1922.66万 | 0.16% |
D公司 |
1845.91万 | 0.15% |
E公司 |
1657.96万 | 0.1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A公司 |
1.26亿 | 1.15% |
B公司 |
4899.68万 | 0.45% |
C公司 |
3449.80万 | 0.32% |
D公司 |
2929.25万 | 0.27% |
E公司 |
2106.04万 | 0.19%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A |
5934.93万 | 0.51% |
客户B |
4114.77万 | 0.35% |
客户C |
2595.98万 | 0.22% |
客户D |
2491.59万 | 0.21% |
客户E |
2265.95万 | 0.1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A |
1.31亿 | 1.23% |
供应商B |
3992.27万 | 0.37% |
供应商C |
3407.50万 | 0.32% |
供应商D |
2392.80万 | 0.22% |
供应商E |
2191.55万 | 0.21%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A |
7937.86万 | 0.66% |
客户B |
4126.12万 | 0.34% |
客户C |
3952.89万 | 0.33% |
客户D |
2715.09万 | 0.23% |
客户E |
1857.09万 | 0.1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A |
9537.90万 | 0.97% |
供应商B |
6274.94万 | 0.64% |
供应商C |
5648.72万 | 0.58% |
供应商D |
5083.80万 | 0.52% |
供应商E |
4064.52万 | 0.42%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A |
5411.22万 | 0.57% |
客户B |
3187.26万 | 0.33% |
客户C |
2919.20万 | 0.30% |
客户D |
2868.34万 | 0.30% |
客户E |
2391.29万 | 0.2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A |
1.12亿 | 1.59% |
供应商B |
7552.28万 | 1.07% |
供应商C |
7128.07万 | 1.01% |
供应商D |
4622.01万 | 0.65% |
供应商E |
4592.31万 | 0.65%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A |
4950.60万 | 0.44% |
客户B |
3120.34万 | 0.28% |
客户C |
2163.83万 | 0.19% |
客户D |
1927.03万 | 0.17% |
客户E |
1813.91万 | 0.1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A |
1.22亿 | 1.56% |
供应商B |
1.01亿 | 1.29% |
供应商C |
4909.26万 | 0.63% |
供应商D |
2727.32万 | 0.35% |
供应商E |
2099.07万 | 0.27% |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1.报告期内行业运行情况及分析 2024年5月份,政府推出一系列房地产新政,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等。这些措施降低了居民购房的门槛和成本,刺激了市场需求的恢复,部分核心城市二手房市场的成交在二季度有所好转。 进入三季度后,新政的刺激效果边际有所减弱,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和成交价环比二季度均有所下行,市场整体继续保持“以价换量”局面,考虑到去年同期较低的基数,从同比数据来看,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速。根据第三方机构克而瑞数据显示,北京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43,476套,环比+3.5%,同比+23.5%;上海三季度...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1.报告期内行业运行情况及分析
2024年5月份,政府推出一系列房地产新政,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等。这些措施降低了居民购房的门槛和成本,刺激了市场需求的恢复,部分核心城市二手房市场的成交在二季度有所好转。
进入三季度后,新政的刺激效果边际有所减弱,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量和成交价环比二季度均有所下行,市场整体继续保持“以价换量”局面,考虑到去年同期较低的基数,从同比数据来看,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速。根据第三方机构克而瑞数据显示,北京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43,476套,环比+3.5%,同比+23.5%;上海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47,156套,环比-16.4%,同比+13.3%;杭州三季度二手房网签量约为18,808套,环比-21.0%,同比+46.3%。
9月底,政府相关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新政,旨在提振楼市信心、缓解居民购房压力、稳定房地产行业发展,其中主要包括: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将全国层面的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此前的25%下调到15%;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的期限;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等等。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强烈信号。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下调0.2个百分点。10月21日,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双双下降25个基点,1年期LPR降至3.1%,5年期以上LPR降至3.6%,这是LPR年内第三次调整,LPR下降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信贷需求回升,进一步增强消费和投资增长动能。
我们认为,上述众多强有力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有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回暖。从数据来看,10月份以来,核心城市的二手房市场已经呈现显著回暖趋势。根据北京、上海房管局数据,10月1日-23日,北京市二手住宅网签量为10,812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9.8%,与9月份同时段(9月1日-23日)相比增长22.9%;10月1日-23日,上海市二手房网签量为16,959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5.9%,与9月份同时段(9月1日-23日)相比增长46.8%,改善趋势明显。实际上,网签数据存在一定滞后性,从公司实时签约情况看,增长则更为显著。
2.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6亿元,同比-3.4%,营业收入的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业务所在核心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均价相对于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城市二手房交易佣金费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从单季度来看,公司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5.0%,已经实现同比增速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848.7万元,相对于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去年同期为-6,885.9万元)。公司前三季度能够实现扭亏的主要原因包括: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严控各项费用开支,推动门店租金、装修费用、销售费用等各项运营成本的进一步下降;
(2)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实现了房源管理规模、营业收入的稳步提升;
(3)公司一季度出售了位于云南昆明地区的新纪元大酒店相关资产,交易完成后,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将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净利润产生一定正面影响;
(4)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已经全部摊销完毕,对利润的负向影响也逐步减小。
从单季度来看,公司三季度单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7.1万元,环比二季度有所走弱,下降约2,485万元,主要原因为:考虑到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变化,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三季度计提新房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约3,244万元,若扣除该因素的影响,公司三季度实际运营层面仍保持了相对稳健的盈利水平。截止三季度末,公司新房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净额已经降至约2.9亿元,其中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已经下降至0.9亿元,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已经显著降低,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住房总交易金额(GTV)约为1,867亿元,同比-17.8%,其中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新房业务分别为1,489亿元、142亿元、237亿元,同比分别-14.5%、+1.7%、-32.3%;2024年第三季度单季度,公司实现住房总交易金额(GTV)约为641亿元,同比+2.3%,其中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新房业务分别为487亿元、54亿元、99亿元,同比分别+0.3%、+1.3%、+14.4%。受益于5月份以来国家对房地产领域放松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公司三季度总交易金额实现同比增速的转正。
报告期内,公司二手房买卖业务的市占率在核心城市继续保持稳定,其中,上海地区市占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快速提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相寓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截止三季度末,公司相寓业务在管房源达到30.4万套,相对于年初增加3.2万套。
报告期末,公司国内运营门店总量约2,613家,其中直营门店2,161家,加盟门店452家,经纪人总数约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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