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化工总厂。焦作市化工总厂成立于1975年,1998年经焦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焦经贸企字(1998)78号《关于批准焦作市化工总厂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通知》文件批准,由焦作市化工总厂工会委员会、许刚等十三名自然人将焦作市化工总厂改制设立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01年11月1日,焦作市化工总厂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焦作市化工总厂改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50.00万元,企业名称变更为焦作市浩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设立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豫股批字[2002]07号),2002年7月1日...查看全部▼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化工总厂。焦作市化工总厂成立于1975年,1998年经焦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焦经贸企字(1998)78号《关于批准焦作市化工总厂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通知》文件批准,由焦作市化工总厂工会委员会、许刚等十三名自然人将焦作市化工总厂改制设立为股份合作制企业;2001年11月1日,焦作市化工总厂股东会审议通过将焦作市化工总厂改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50.00万元,企业名称变更为焦作市浩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设立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豫股批字[2002]07号),2002年7月1日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16.29万元。2007年进行两次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7,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6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0万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9,400万元。2012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8,800万股。
根据2013年5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51.5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总股本增至19,151.50万股。根据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了因2013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014年5月20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9,151.50万股变更为19,040.24万股。
根据公司2014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9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总股本由19,040.24万股增至19,079.24万股。
根据公司2015年4月24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500.5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总股本由19,079.24万股增至20,579.74万股。
根据公司2015年3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因201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373,200股,2015年6月19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事宜减资后,公司总股本由20,579.74万股减至20,442.42万股。
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因201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421,000股。根据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5年期末公司总股本204,42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5年期末公司总股本204,42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4月27日实施完毕。此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04,424,200股增加至715,484,700股。
根据201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6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800173472241R的《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首期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预留部分第二期及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7月28日办理完成,公司实施了2015年权益分派方案后回购注销股数变为4,973,5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15,484,700股变更为710,511,2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9号)核准,公司向9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1,653,5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7.62元。截截2016年9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1,653,53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70,999,967.1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6,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64,999,967.18元。同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962,165.3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60,037,801.8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952号《验资报告》。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9月20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710,511,200股变为2,032,164,739股。
2017年2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中文名称由“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enanBillionsChemicalsCo.,Ltd”变更为“LomonBillionsGroupCo.,Ltd”,中文简称由“佰利联”变更为“龙蟒佰利联”,证券简称由“佰利联”变更为“龙蟒佰利”。
2017年2月16日,经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公续,取得了由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800173472241R的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9,300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6月21日办理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2,032,164,739股变更为2,032,095,439股。
法定代表人:许刚;注册资本:贰拾亿叁仟贰佰零玖万伍仟肆佰叁拾玖元整;公司住所: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4,550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6月21日办理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2,032,095,439股变更为2,032,020,889股。
根据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7月17日取得了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800173472241R的《营业执照》。
2020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号)核准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5,517,241股新股,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64,799,993.97元。截至2021年2月9日,公司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9日出具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136号)。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207,589,367股(因发行人实施2020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205,517,241股调整为207,589,367股)已于2021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20年12月31日的2,032,020,889股变为2,239,610,256.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5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5.6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本次5,001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859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39,060,0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139,060,000.00元,公司股本由2,239,610,256.00股变为2,378,670,256.0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93号。
根据公司2021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9月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和奔流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239,610,256.00股变为2,378,670,256.0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275号。
2021年5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中文名称由“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LomonBillionsGroupCoLtd.”变更为“LBGroupCoLtd.”,中文简称由“龙蟒佰利”变更为“龙佰集团”,证券简称由“龙蟒佰利”变更为“龙佰集团”。2021年7月5日,经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公司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5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15.6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本次5,001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859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39,060,0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139,060,000.00元,公司股本由2,239,610,256.00股变为2,378,670,256.0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93号。
根据公司2021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9月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和奔流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78,670,256.00股变为2,381,470,256.0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275号。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退休、因病身故而不再具备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00股。并于2022年3月15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219号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81,470,256.00股减至2,381,210,256.00股。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30,000.00股。并于2022年7月16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2)第01220003号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91,185,256.00股减至2,390,255,256.00股。
根据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5月17日为本次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9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81,210,256.00股变为2,391,185,256.0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亚会验字[2022]第0122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由2,390,255,256.00股减至2,390,145,256.00股。上述资金回购情况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2)第0122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司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878,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由2,390,145,256.00股减至2,389,266,956.00股。并于2023年4月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4月19日办理完成。
根据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973,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由2,389,266,956.00股减至2,386,293,256.0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12号验资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考核回购注销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21,1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回购注销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2022年度考核等级回购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0,750股。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591,8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86,293,256元减少至2,385,701,406元。
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54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身故,1名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1,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2,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员合计84人,数量合计1,043,5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85,701,406股减至2,384,657,906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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