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66号文批准,于2004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胡士勇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自然人胡品龙、胡士清、胡士勤和胡士法各出资15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上述注册资本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04)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08年7月25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华宏集团公司和自然人胡士勇分别将持有的本公司2.5%和0.2%股份转让给江阴睿华投...查看全部▼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66号文批准,于2004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胡士勇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自然人胡品龙、胡士清、胡士勤和胡士法各出资15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上述注册资本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04)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08年7月25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华宏集团公司和自然人胡士勇分别将持有的本公司2.5%和0.2%股份转让给江阴睿华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华投资公司”)和自然人朱大勇,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5,000万元,其中:华宏集团公司出资3,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5%;胡士勇出资3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胡品龙、胡士清、胡士勤和胡士法各出资15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朱大勇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睿华投资公司出资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上述股份变更已于2008年7月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6,667万元,其中:华宏集团公司持有3,875万股,占总股本的58.12%;胡士勇持有390万股,占总股本的5.85%;胡品龙、胡士清、胡士勤和胡士法各持有150万股,各占总股本的2.25%;朱大勇持有10万股,占总股本的0.15%,睿华投资公司持有125万股,占总股本的1.88%;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持有1,667万股,占总股本的25%。
2012年本公司实施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1年末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股份,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60万股,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2]B045号验资报告。
2014年4月21日,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总股本120,006,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4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减少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6,001,800.00元,转增股本36,001,800.00元,并于2014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本公司以发行33,727,807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周经成等8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709,41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股本增加至209,445,019股。
本公司下设总经办、财务部、市场部、营销管理部、售后服务部、生产工艺部、生产管理部、物流部、技术研发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内审部、证券部等部室,主要生产车间有金工车间、铆焊车间、总装车间。母公司法人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658600889。
注册资本:20,944.5万元。
2018年5月15日,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总股本209,445,019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2018年6月20日,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6,611,513.00元,转增股本146,611,513股,并于2018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6月5日,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公司总股本356,056,5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726,783.84元(含税);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056,532.00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106,816,960股,转增后股本将变更为462,873,491股。公司于2019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以发行66,162,076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刘卫华等20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86,13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7,721,698股。
2020年1月23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核准。
2020年3月24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标的资产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10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鑫泰科技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3月24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0]B020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3月24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6,162,076.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9,035,567.00元。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8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名。2020年4月9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验资,出具了苏公W[2020]B02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7,721,698.00元。
2021年1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2021年1月29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增资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1]B009号《验资报告》。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691,698元。
2021年9月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1年8月27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1]B089号《验资报告》。回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441,698元,但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1月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1月1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2]B006号《验资报告》。回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081,698.00元。
2022年7月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因业绩考核未达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2年8月1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2]B095号《验资报告》。回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951,198元,但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12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515.00万张,按面值发行。2022年12月9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进行验资,并出具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8,195.1713万股。
2023年4月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因离职或离世及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517,698元。本次变更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0号《验资报告》。2023年8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
2023年度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转股3,527股,增加注册资本3,527元,2024年1-6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转股3,300股,增加注册资本3,3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524,525元,尚未进行工商变更。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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