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公司”)拟向不超过200名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的境内优先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优先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
2018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公司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烟草”)拟认购1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5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烟草”)拟认购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5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烟草”)拟认购1,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亿元;湖南省烟草公司株洲市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烟草”)拟认购1,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亿元;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烟草”)拟认购1,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亿元;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烟草”)拟认购2,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2亿元;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以下简称“永州烟草”)拟认购1,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亿元;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烟草”)拟认购2,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2亿元;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烟叶”)拟认购2,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2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烟草”)拟认购1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5亿元;四川省烟草公司成都市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烟草”)拟认购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5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烟草”)拟认购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5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甘肃省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烟草”)拟认购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5亿元;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烟草”)拟认购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5亿元;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资本”)拟认购15,000,000股优先股,认购金额15亿元,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有权机关核准发行的股份总数。
20180526:股东大会通过
20180825: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161号),同意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20181218: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81228: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4号) |